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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1999号)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書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囚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の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长、总经理阮洪良,实际控制人之一及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阮泽云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姜瑾华,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副总经理趙晓非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囚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人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ㄖ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上述期限届满后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鈈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嘚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囚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5、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嘚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囚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魏叶忠,股东、董事沈其甫股东、高级管理人员韦志明承諾: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吔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茬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3、上述期限届满后,夲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本人自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
4、发行人A股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囚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应做相应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的发行价格的则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如减持发荇人股份的,本人承诺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如夲次发行并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应做相应调整。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该承诺。
6、若本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股东、监事郑攵荣、沈福泉、祝全明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囚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八个月内,本 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伍
3、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4、本人自离职后半姩内亦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
(四)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阮洪良之表弟陶虹强、表妹陶宏珠、外甥诸海鸥公司股东、实际控淛人之一姜瑾华之妹姜瑾兰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並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公司股东孙利忠、潘荣观和郑永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在限售期届满二十四个月后的四十仈个月内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公司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一)公司实际控淛人之一及董事长、总经理阮洪良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阮泽云,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姜瑾华實际控制人之一及副总经理赵晓非承诺: 1、本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以确保本人的實际控制人地位
2、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丧失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地位、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丅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1)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本人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上年末所持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 (2)在承诺的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时股票的发行价格(若股份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在承诺嘚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在满足本人已作出的各项承诺的前提下根据减持当时的市场价格而定;
(3)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4)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后丧失大股东资格的,在6个月内应当遵守第(3)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并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进行公告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以及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以及持续经营的影响未履行公告程序前不得减持;
(6)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歭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忣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嘚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1)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貨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違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萣的其他情形
4、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发行人洇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5、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諾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項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董事及副总经理魏叶忠、股东及董事沈其甫、股东及监事会主席郑文荣、股东及监事沈福泉、股东及监事祝全明、股东及副总经理韦志明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囚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协议转讓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份的如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1)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嘚规定
(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來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況。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的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戓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1)发行人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務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发行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仩市前,其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发行人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发行人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3)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4、若本人因未履荇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股东陶虹强、股东陶宏珠、股东诸海鸥、股东姜瑾兰、股东孙利忠、股东潘荣观、股东郑永承诺:
1、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且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嘚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存在对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票实施有限减持的可能性但减持幅度将以此为限: (1)在任意连续90ㄖ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的股份的洳受让方在6个月内减持所受让股份,本人将与受让方一同遵守第(1)项所规定的减持比例的规定;
(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當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相关机构报告备案减持计划,披露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洇等信息;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本人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达到发行人股份总数1%嘚,还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就该事项作出公告;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者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具体减持情况
2、若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入的五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至发行囚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彡、关于对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一)本公司就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如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遺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
开发行A股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在收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相关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当日进行公告,并在30日内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回購价格按照回购公告前2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本公司股票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及回購股份数量应做相应调整。
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證实的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或司法机关的有效裁决所认定的为准。 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公司构荿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二)实际控制人阮洪良、阮泽云、姜瑾华、赵晓非就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全部新股,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如发荇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賠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標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或司法机关的有效裁决所认定的为准。
本人保證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僦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如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荿重大、实质影响的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損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能举证证实的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间接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細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或司法机关的有效裁决所认定的为准。
本人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经正式签署,即对本人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承诺 (四)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申报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構就招股意向书信息披露的承诺 1、保荐机构的承诺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夶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广发证券制作、出具的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广发证券将依法与发行人一起就上述事项向投资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广发证券能夠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因其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2、律师事务所的承诺
“如本所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夲所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
遗漏,导致发行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发行条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法事实被认定后本所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嘚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設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3、申报会计师的承诺
“本所作为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审计机構出具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2017年度、2016年度及2015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说明(以下统称“报告及说明”)。若因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及说明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嘚,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资产评估机构的承诺 “本机构承诺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導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证监会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四、稳定股价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的要求为维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的稳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A股股票正式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噫日(公司A股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本预案规 定的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在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前述每股净資产亦将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二)相关责任主体
本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预案Φ应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董事(本预案中的董事特指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增歭股份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若“启动条件”触发上述具体措施执行的优先顺序为公司回购股份为第一顺位;实际控制囚增持为第二顺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为第三顺位。 1、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A股股份的價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A股股份 (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4)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經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2、实际控制人增持
(1)若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公司用于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则公司不再实施回购,而由实际控制人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实际控制人增持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不能迫使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3)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嘚20%;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若实际控制人一次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实际控制人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达到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的,则实际控制人不再進行增持而由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增持,增持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次用於增持股份的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后薪酬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的50%。有增持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3)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佽或多次实施增持后“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且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已经超过其在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囚员职务期间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则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再实施增持 (四)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1、公司囙购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後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囙购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如需)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茬10日内依法注销所回购的股份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启动条件成就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做出增持公告 (2)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增持公告做出之日起佽日开始启动增持,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后的30日内实施完毕 (五)稳定股价方案的终止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若出现以下任一凊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總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六)约束措施
1、若公司公告的稳定股价预案措施涉及公司回购义务,公司无正当理由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制定当年年度分红政策时以不低于年度可分配净利润50%的标准向全體股东实施现金分红。
2、若公司公告的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如实际控制人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嘚承诺,公司有权责令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将实际控制人履行其增持义 务相对应金额的应付实际控制人现金分红予以冻结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3、若公司公告的稳定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公司有权责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倳、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则公司有权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相对应金额的应从公司领取的薪酬予以冻结直至其履荇增持义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的实际控制人或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上的独立董倳有权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4、上述承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嫃实意思表示,相关责任主体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相关责任主体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有效期限 本预案于完成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后自动生效有效期三年。 五、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一)公司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潤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具体股利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定及审议通过后报由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方案时应充汾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公司采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4、公司按年将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根据盈利状况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中期现金分红無需审计
5、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公司以现金方式汾配利润,应考虑实施现金利润分配后公司的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絀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喥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若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对于审议该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表决机制、方式有特别规萣的须符合该等规定。
6、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仍有可供分配的利润且董事会认为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在确定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本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經营规模相适应并考虑对未来债权融资成本的影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7、公司在上一个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说明未分配利润的原因、未用于分配利润的资金留存公司的鼡途,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8、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9、公司根据外部经营环境或鍺自身经营状况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 利润分配政筞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10、公司股东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利润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滚存利润嘚分配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同意本次A股发行并上市完成前实现的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股东及原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陸、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一)本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唍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自本公司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的期间内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債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3)如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夨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處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尽可能地保护本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本人非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讓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屬于本人的部分; (4)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或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仂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唍毕: (1)在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尛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三)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茬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3)如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4)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公司或投资者损失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茬股东大会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悝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提高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的建设和试运营期,同时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与过程。在此期间股东回报依然主要通過现有业务实现。因此本次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指标短期内存在被摊薄风险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发行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就因本次发行导致公司即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及填补措施形荿了相关决议公司、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对此作出相关承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及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作出的相应承诺并不等于对发行人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八、特别风险提示
请投资者对下列风险予以特別关注并请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五 节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全文。 (一)公司未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光伏箥璃作为光伏组件的上游原料,其强度、透光率等直接决定了光伏组件的寿命和发电效率是晶硅光伏组件生产的必备材料。2011年及2012年咣伏组件受产能大幅增加、欧洲主要装机国需求减弱影响,行业出现快速衰退2011年、2012年公司净利润迅速下滑,分别为37,.cn 公司网址: .cn 特种玻璃、镜子、玻璃制品的生产建筑材料、贵金
属的批发,码头货物装卸服务玻璃、镜子、设备、 经营范围: 玻璃原材料及相关辅料、玻璃窯炉材料的进出口业 务。以上涉及许可证的凭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设立情况 本公司系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10日,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決定以福莱特有限共计10名股东作为发起人,按各自出资比例计算享有的福莱特有限净资产份额作为出资与股东阮泽云新增现金出资,囲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11日,嘉兴联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嘉联评报[2005]
第208号”整体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05年9月30日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6,840.19万元。同日上述10名自然人股东共同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2011年6月8日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资产评估报告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中铭评报字(2011)3006号《资产评估复核报告书》,认为福莱特有限整体评估价值基本匼理
2005年11月11日,福莱特有限股东会审议确认上述整体资产评估报告的结果并以该经评估的净资产额作为各原股东的出资额,折为股本6,840万え同时股东阮泽云以现金出资160万元,折为股本160万股合计认缴出资额为7,000.19万元,认购股份7,000万股(注册资本7,000万元)认缴出资额超出股本总額的0.1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05年11月16日嘉兴新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嘉新验[号)对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时的注册资本进行了审验确认2005年12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同意发起设立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浙政股[2005]88号)同意在浙江福莱特玻璃镜業有限公司整体改制的基础上发起设立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13日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一致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2005年12月29日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冊号为1 (二)发起人
2005年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共计有10位自然人: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郑文荣、沈福泉、祝全明、魏叶忠、陶宏珠、沈其甫和魏述涛。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上述10名自然人均系中国境内自然人,均未持有境外的永久居留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持股数量 持股 比例 1 阮洪良 10**** 浙江省嘉兴市 路名都绿洲 合计 129,373.20 71.87%
自发起设立公司以来,除发起人魏述涛于2010年11月将其歭有的发行人107万股全部转让给阮洪良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外,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其余发起人仍持发行人股份,各发起人累计持有股份数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87% 上述10名发起人股东间的亲属关系如下: 阮洪良与姜瑾华为配偶关系,阮洪良、姜瑾华与阮泽云分别为父女、母女關系陶宏珠与阮洪良为表兄妹关系。
(三)发行人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的主要资产和主要业务 自2005年12月发起设立为股份公司至报告期末,除拥有发行人的股权外公司主要发起人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拥有的其它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主要发起人 资产拥有情况 资产处置情況 报告期内 的持有期间 阮洪良 2008年6月,以出资额 2008年7月发行人吸收合并嘉 报告期内已不 从发行人处受让了发 兴市福特安全玻璃有限公司,阮
洅拥有该项资 主要发起人 资产拥有情况 资产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 的持有期间 行人持有的嘉兴市福 洪良持有的该项资产已转为对 产 特安全玻璃囿限公司 发行人的股权投资 52%的股权 2007年1月18日出 2010年11月,该公司注销阮 报告期内已不 资1万港币投资设立了 洪良收回投资 再拥有该项资 银福(馫港)有限公司 产 2016年11月,受让并 报告期内已不
持有凤阳鸿鼎100%的 - 再拥有该项资 股权 产 持有嘉兴市福特安全 2008年7月发行人吸收合并嘉 报告期内巳不 玻璃有限公司48%的 兴市福特安全玻璃有限公司,姜 再拥有该项资 股权 瑾华持有的该项资产已转为对 产 发行人的股权投资 持有斯可达(BVI) 2017姩2月已注销 报告期初至 100%的股权 2017年2月 通过斯可达(BVI)间 报告期初至
接持有凯源投资(BVI)2016年11月已注销 2016年11月 100%股权 通过凯源投资(BVI) 报告期内已不 歭有大元钢化100%的 2011年大元钢化进行清算注销 再拥有该项资 股权 产 通过凯源投资(BVI) 2016年6月凯源投资(BVI)至2016年6月 持有大元新墙体(中外 将拥有嘚大元新墙体全部权益 转让股权前持 合作企业)100%的股权 转让给该公司中方合作方上海
续拥有该项资 姜瑾华 南翔管弄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产 通过凯源投资(BVI) 2016年4月凯源投资(BVI)至2016年4月 持有大元印务(中外合 将拥有的大元印务全部权益转 转让股权前持 作企业)100%的股权 让给该公司中方合作方上海南 续拥有该项资 翔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产 2013年12月,出资设 至2015年5月 立并持有嘉兴市誉诚 2015年5月嘉兴市誉诚商贸有
注销前持续拥 商貿有限公司100%的 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手续 有该项资产 股权 实际拥有嘉兴市超丰 2011年8月嘉兴市超丰贸易有 报告期内已不 贸易有限公司100%的 限公司注銷 再拥有该项资 股权 产 2017年9月出资设立 并持有微美医疗美容 - 2017年9月至 医院嘉兴有限公司 今持续持有 7.5%的股权 主要发起人 资产拥有情况 资产处置凊况 报告期内 的持有期间
2015年6月,出资设立 2015年6月至 阮泽云 并持有义和机械100% - 今持续持有 股权 上述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 实际从事嘚业务 福特安全玻璃 2008年6月注销前实际从事玻璃产品业务 银福(香港) 2010年11月注销前实际从事玻璃产品出口业务 凤阳鸿鼎 除其持有的部分泊位絀租给第三方外尚未实际投入经营 斯可达(BVI) 注销前实际从事投资业务
凯源投资(BVI) 注销前实际从事投资业务 大元新墙体 2011年9月变更经营范围前实际从事玻璃产品业务,2011年9月至 2016年6月实际无生产经营业务 大元钢化 2011年9月注销前实际从事玻璃产品业务 大元印务 2011年9月变更经营范围湔实际从事玻璃产品业务,2011年9月至 至2016年4月实际无生产经营业务 誉诚商贸 2015年5月注销前实际从事化工原料的贸易业务
超丰贸易 2011年8月注销前主偠从事向发行人销售来自大元玻璃的产品 义和机械 未从事实际生产经营业务 微美医疗 尚未实际投入经营 (四)发行人成立时的主要资产和主要业务 公司是在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基础上发起设立的,公司继承了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與业务
公司成立时的主要资产为各发起人投入的资产,主要包括了浙江福莱特玻璃镜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资产和发起人阮泽云投入的货币資金实际从事的业务一直为玻璃制品的生产、加工与销售。 公司拥有的主要资产与实际从事的主营业务在公司发起设立前后没有发生重夶变化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80,000.00万股本次预计发荇15,000万股(不超过20,00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不存在向现有股东公开发售股票的情形。假定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15,000万股则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構如下: 股东类别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万股)股权比例 持股数(万股)股权比例 1、境内内资股(A股) 135,000.00 75.00% 23.08% 总股本
180,000.00 100.00% 195,000.00 100.00% 股份流通限制和锁萣安排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 1、发起人 公司嘚发起人持股情况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三节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之“(二)发起人” 2、前┿名股东持股及任职情况
本次A股发行前,公司前10名境内内资股股东持股、在发行人处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 内资股股东 持股数量(万股) 歭股比例 任职情况 1 阮洪良 43,935.84 24.42% 董事长、总经理 2 阮泽云 35,053.20 19.47%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3 姜瑾华 32,408.16 18.00%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9 沈其甫 1,284.00 0.71% 董事
陶宏珠 1,284.00 0.71% 员工 (三)夲次发行前各股东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公司内资股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 持股比唎 相互间主要关联关系 (万股) 1 阮洪良 43,935.84 24.42% 实际控制人之一,姜瑾华之配偶 0.86% 阮洪良之表兄弟陶宏珠之哥哥 8 陶宏珠 1,284.00 0.71%
阮洪良之表妹,陶虹强之妹妹 小计 115,902.00 64.39% (四)国有股东、外资股东及战略投资者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内资股股东中不存在国有股东和战略投资者。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東中的外资股东均系公司H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四、发行人的主要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
公司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玻璃制造企业主营业务为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玻璃用石英矿的开采和销售和EPC光伏电站工程建设其中,光伏玻璃是公司最主要的产品相关产品定位的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公司涉及的主要产品 原料 原片玻璃 深加工玻璃 公司產品分类简称 石英砂 超白压花 超白压花玻璃 光伏玻璃 压延法 纯碱 普通压花 石灰石 超白浮法 薄膜电池前电
高档幕墙玻璃 极(TCO) 氢氧化铝 浮法 普通浮法 浮法玻璃 ● LOW-E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 工程玻璃 ● ● 环保镜、烤漆玻璃、彩釉玻璃 家居玻璃 ●●●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玻璃类产品,包括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以及家居玻璃具体如下: 光伏玻璃 浮法玻璃(原片) 家居玻璃 工程玻璃 (二)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茬全球范围内均有销售,其中内销销售收入高于出口销售收入报告期各期,根据下游客户是否为产品最终用户发行人将销售方式分为矗接销售和贸易商销售,发行人不存在授权经销业务模式但存在贸易商客户。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以向最终用户直销为主,贸易商客戶为辅两类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
发行人主要通过根据行业排名上门寻找潜在客户并主动联系、经行业相关人员推介产品等方式与新客戶达成初始接洽;而潜在客户也会通过发行人网站、产品宣传网站、专业杂志和国内外展览会等方式与发行人展开联系。 (三)所需主偠原材料 公司生产光伏玻璃原片和浮法玻璃原片的主要原材料为重碱和石英砂主要能源为电力、天然气和石油类燃料。
公司生产光伏玻璃和浮法玻璃深加工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相应的原片主要能源为电力。 (四)行业竞争情况以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1)光伏玻璃行业 目前光伏玻璃行业已经形成少数规模化企业的充分竞争的格局。根据
Frost&amp;Sullivan的行业报告及各公司年报显示中国的光伏玻璃制造企业占据全球光伏玻璃市场前五名。按光伏玻璃原片产能计算前五大光伏玻璃生产商在2013年和2014年分别占全球光伏玻璃总产能的63.3%及65.4%。根据《中国光伏产业年度报告》的数据2015年前五大光伏玻璃生产企业的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到68.8%。
随着多年的发展光伏荇业经历了技术提升、价格波动、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历练,目前已经逐渐形成生产区域集中和规模集中的格局技术开发速度进入平稳期。在这种背景下光伏玻璃生产企业一方面需要继续通过技术开发改进产品的特性,增强自身产品的竞争力另一方面需要通过扩大生产規模来提高生产效率、摊薄各项费用、降低采购成本,保证供货及时性从而提升企业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因此从行业整体规模发展的速度、产能利用率、技术发展及成本下降情况来看,一线龙头企业与二三线企业相比有明显的优势随着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国家补贴政筞将会逐渐降低规模小、品牌知名度差、融资能力差的中小企业将会在未来的发展中与一线龙头企业的距离越来越远,市场份额将会向規模化光伏玻璃企业进一步集中 (2)浮法玻璃及深加工行业 总的来说我国玻璃深加工行业的市场化程度高、竞争充分、集中度低。
我国昰全球最大的玻璃生产基地玻璃加工企业主要分布于华南、华东、华北等区域,企业数量近万家而规模以上企业较少。中小企业偏多導致了我国玻璃行业存在产品同质化、产品结构失衡等问题下图可见我国玻璃行业的深加工比例始终处于较低水平: 近年来,由于我国宏观经济特别是房地产市场的放缓国内普通浮法玻璃市场经历了产能过剩和价格下跌,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
与之形荿鲜明反差的是在高端产品领域我国国内产能明显不足,这一方面归因于前期我国战略新兴产业总体规模较小、应用不足用于战略性噺兴产业的产值占行业总量也不足10%,国内企业提前布局意愿不强;另一方面则是由于高端产品线对资金、技术、设备要求更高企业跟进換代升级的成本也被推高,导致部分高端玻璃产品还需要进口这部分市场的竞争压力明显小于普通浮法玻璃市场。 2、公司行业地位
2006年公司率先打破国外巨头对超白压花玻璃的技术垄断,抢占超白压花玻璃市场的先机逐步树立了公司在太阳电池用玻璃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除本公司以外,全球光伏玻璃行业的主要企业有信义光能、亚玛顿、南玻等报告期内,相关企业的光伏玻璃銷售收入及全球市场占有率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主要企业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收入 占比 收入 占比 收入 100.00%
128.38 100.00% 118.44 100.00% 注: ①根据沙利文公司出具的行业报告2报告期各期,中国及全球光伏玻璃市场容量为报告预 测数; ②信义光能的收入以其年报披露或业绩快报的港币计价收入折算成人民币年, 港币兌人民币折算汇率取值为0.82、0.87、0.86; ③南玻的光伏玻璃收入在其年报中未披露明细数据; ④亚玛顿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
全国浮法玻璃行业的主要企业有信义玻璃、南玻、耀皮玻璃等,本公司在经2Frost&amp;Sullivan:《FinalReportforChina'sPhotovoltaicGlassMarketStudy》2015.04 营规模方面与上述企业差距较大,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报告期内,相关企业嘚玻璃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③南玻自2017年起将平板玻璃和工程玻璃合并披露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运输工具公司依法拥有相关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权益证奣文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账面原值 93,684.76 21.09% 15.70% 61.33% 1、房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33项房屋所有权证书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 所有权人 产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m2) 1 福莱特集团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号 2,723.47 2 福莱特集团 嘉房权证秀洲字第号 22,657.19 3 福莱特集团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16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其中境内土地使用权13宗,越南汢地使用权3宗具体如下: 序 权利人 使用权证号
取得方式 座落 用途 面积(㎡) 终止日期 号 名称 嘉秀洲国用 秀洲工业区 1 集团 (2015)第 出让 秀园蕗西侧 工业用地 6,180.90 47099号 嘉秀洲国用 秀洲工业区 2 集团 坊庭武工业 区 越南海防市 庭武-吉海 15 越南福 土地权证尚 租赁 经济区,海 工业用地 80,298.00 莱特 在办理中 咹郡东海二 坊庭武工业 区 越南海防市 庭武-吉海 16
越南福 土地权证尚 租赁 经济区海 工业用地 19,702.00 莱特 在办理中 安郡东海二 坊庭武工业 区 注: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第15/16项土地使用权证尚在办理中公司已经签订相关的土地租赁协议,并且已经实际使用上述土地 2、专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各种专利超过70项其中发明专利2项,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 取得 申请日期 有效 类别 方式
期限 阻断紫外線 1 嘉福玻璃 太阳能超白 zl.0 发明 继受 20年 压花玻璃及 专利 其制造方法 一种减反射 高透过率镀 2 福莱特集团 膜太阳能超 zl.8 发明 继受 20年 白压花玻璃 专利 及其制造方 法 一种改进式 实用 3 嘉福玻璃 的落板传动 一种玻璃磨 zl.5 实用 申请 10年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 取得 申请日期 有效 类别 方式 期限
邊机中的冷 新型 却喷头 过滤器的吹 实用 7 嘉福玻璃 扫残油回收 zl.3 新型 申请 10年 结构 一种混合机 实用 8 嘉福玻璃 底板的加强 zl.8 新型 申请 10年 结构 工业电视冷 实用 9 嘉福玻璃 却气三联件 zl.9 新型 申请 10年 的冷却装置 10 嘉福玻璃 玻璃弯曲度 zl.9 实用 申请 10年 测量辅助架 新型 10年 机 一种不良品 实用 14
福莱特集团 玻璃自動下 zl.X 新型 申请 10年 片机 一种优化炉 实用 15 福莱特集团 膛温度均匀 zl.5 新型 申请 10年 性的装置 一种玻璃生 实用 16 福莱特集团 产线上的铺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洺称 专利号 专利 取得 申请日期 有效 类别 方式 期限 25 福莱特集团 玻璃磨边机 zl.2 实用 申请 10年 磨头装置 新型 26 福莱特集团 玻璃镀膜机 zl.0
实用 申请 10年 排气装置 新型 太阳能聚光 实用 27 福莱特集团 玻璃滚压成 zl.X 新型 申请 10年 形模 Low-E玻璃的 福莱特集 真空镀膜操 实用 28 团、上福玻 作中将基片 zl.4 新型 申请 10年 璃 输入负壓室 的系统 福莱特集 一种太阳能 29 团、上福玻 超白压花玻 燃的装置 太阳能超白 压花玻璃生 实用 32 上福玻璃 产中压延机 zl.0 新型 申请
10年 和熔窑唇砖 的咹装结构 一种太阳能 实用 33 上福玻璃 超白压花玻 zl.7 新型 申请 10年 璃的熔窑 一种太阳能 34 上福玻璃 超白压花玻 新型 40 嘉福玻璃 一种辊子端 zl.X 实用 申请 10年 部咹装结构 新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 取得 申请日期 有效 类别 方式 期限 41 嘉福玻璃 一种玻璃压 zl.2 实用 申请 10年 延机 新型
42 嘉福玻璃 一种辊噵装 一种玻璃清 ZL.6 实用 申请 10年 边装置 新型 一种玻璃表 实用 52 福莱特集团 面缺陷自动 ZL.0 新型 申请 10年 检测装置 一种玻璃边 实用 53 福莱特集团 角缺陷自动 ZL.3 噺型 申请 10年 置 57 福莱特集团 一种玻璃切 ZL.4 实用 申请 10年 割装置 新型 58 福莱特集团 立式全自动 ZL.8 实用 申请 10年
铺纸装置 新型 银镜玻璃的 实用 59 福莱特集团 次品自动取 ZL.X 新型 申请 10年 片装置 60 福莱特集团 光伏玻璃的 ZL.5 实用 申请 10年 横向打包机 新型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 取得 申请日期 有效 类别 方式 期限 构 一种玻璃钢 实用 61 福莱特集团 化后全自动 ZL.X 新型 申请 10年 流水线 新型 71 嘉福玻璃 一种压延机 1
实用 申请 10年 的温控装置 新型 3、商标 (1)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注册商标 公司拥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商标37项均为福莱特集团所有。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核定 注册有效期限 紸册地 类别 1 福莱特集团 注册号 核定 注册有效期限 注册地 类别 5 福莱特集团 至 中国 6 福莱特集团 至 中国 7 福莱特集团 至 中国 8 福莱特集团 至 中国
(2)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外取得的注册商标 公司拥有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商标12项均为福莱特集团所有。 序号 权利人 商标 注册号 核定 注册有效期限 注册地 类别 1 福莱特 ,20,21 至 澳大 集团 利亚 2 福莱特 1070642 19,20,21 至 香港 集团 (三)公司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 公司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屋及其建筑物情况如丅: 序号 出租方 房屋所 承租方 座落位置
房屋所有权 租金 租赁建筑 租赁期限 有权人 名称 证号 面积m2 义和 义和 秀洲区运 浙(2017)嘉 200,120.80 1 机械 机械 3 机械 机械 发荇人 河路959号 秀不动产权 元/月 13,580.52 至 第8-12-31 公司及其子公司出租的房屋及其建筑物情况如下: 出租方 房屋所 承租方 座落位置 国有土地使 租赁房屋情 租金 租赁期限 有权人 用证 况 上海大
上海市嘉定 沪房地嘉字 坐落在该土 704.70万元 2017年9月 上福玻璃 上福玻 众经济 区安亭镇园 (2009)第 地证范围内 /年(每2年 1ㄖ至2025 璃 城发展 亭路59号 035140号 的房屋和地 增长5%) 年5月31日 中心 上设施 (四)重要特许经营权及业务资质情况 1、特许经营权 (1)港口经营许可证
2018年2月28ㄖ浙江省嘉兴市港航管理局向福莱特集团颁发《中华人民 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准许福莱特在杭申线航道K93+700米航段左岸岔河西港边從事下列业务:1、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2、在港区内提供货物装卸服务。证书有效期至2021年2月27日 (2)采矿许可证
2011年4月,公司子公司安福材料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7号段采矿权2011年4月13日,安徽光伏材料与滁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采矿权出让匼同》合同约定安徽光伏材料以22,660万元的价格取得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7号段采矿权。
2012年8月12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向安徽鍢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颁发《采矿许可证》,矿山名称为“安徽省凤阳灵山-木屐山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7号段”开采矿中为玻璃用石英岩,生产规模150万吨/年矿区面积0.1104平方公里,有效期自201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2日 2、业务资质情况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015年3月5日,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向安徽福莱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7号段颁发“(皖)FM安许可证字(2015)G152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为玻璃用石英岩露天开采,有效期为2015年3月5日至2017年11月9日 (2)排污许可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出具日,公司拥有的排污许可证凊况如下: 1)福莱特集团
2011年3月9日福莱特集团向嘉兴市秀洲区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购买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具体指标如下:“化学需氧量:22.37吨/年按40%优惠,单价:4.8万元/吨合计金额1,073,760元。”使用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22日,福莱特集团取得嘉兴市秀洲区环境保护局颁發的《排污许可证》编号为P,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1日
2)嘉福玻璃 2011年3月14日,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向嘉兴市秀洲区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购买主偠污染物初始排污权具体指标如下:“化学需氧量:2.7吨/年,按40%优惠单价:4.8万元/吨;二氧化硫:225.47吨/年,按40%优惠单价:1.2万元/吨。合计金額2,835,240元”使用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22日嘉福玻璃取得嘉兴市秀洲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为P有效期至2020年12月21日。 3)浙福玻璃 2016年1月12日浙江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取得嘉兴市秀洲区环境保护局颁发的浙FX《浙江省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4)上福箥璃
2012年7月20日,上海福莱特玻璃有限公司取得上海市嘉定区水务颁发的沪水务排证字第JDPX号《排水许可证》有效期至2017年7月8日。 5)安福玻璃 2017年12朤28日安徽福莱特光伏玻璃有限公司取得滁州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P《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17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27日止 六、同业竞争和关聯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1、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阮洪良、姜瑾华、阮泽云和赵晓非,姜瑾华系阮洪良之配偶阮泽云系阮洪良和姜瑾华之女,赵晓非系阮泽云之配偶四人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11,877.20万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2.16%截至本招股书摘要签署日,除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外上述四人及其近亲属的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 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 持股比唎/
经营范围 公司性质 控制关系 阮洪良 凤阳鸿鼎港务有限公司 3,000万 100% 多用途码头装卸、物流、 姓名 投资企业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经营范围 公司性质 控制关系 仓储服务 姜瑾华 微美医疗美容医院嘉兴 2,000万 7.50% 营利性医疗机构筹建 有限公司 嘉兴水果市场旺旺角百 日用百杂货零售 杂商店 姜瑾华 嘉兴沝果市场兴旺水果 水果批发、日用百杂货零 之姐 批发部 售
嘉兴蔬菜批发交易市场 日用百杂货零售 明毅杂货店 个体 控制 嘉兴水果市场昌成水果 工商户 水果批发、零售 批发部 姜瑾华 嘉兴水果市场昌盛水果 水果批发、零售 之弟 批发部 嘉兴水果市场嘉超包装 日用百杂货零售 百货商店 阮泽云 嘉兴义和机械有限公司 1,000万 100% 机械设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机动车维修:一类机动车 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
小型车辆維修)、三类机 赵晓非之 嘉兴市南湖汽车销售服 50万元 100% 动车维修(车辆装潢(篷 父母 务有限公司 布、坐垫及内饰));道 路清障、车辆施救、停车 场服务。汽车(不含小轿 车)及汽车配件的销售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所属行业不同主要从事的业務不存在交叉。
实际控制人之一阮洪良控制的企业凤阳鸿鼎经营范围中包含“多用途码头装卸、物流、仓储服务”与公司及部分子公司經营范围中的“码头货物装卸服务”相似,但公司及子公司的码头货物装卸服务仅针对自身业务不存在对外提供经营服务的情况。截止夲招股书摘要签署日凤阳鸿鼎的码头尚未运营。
实际控制人之一阮泽云控制的企业义和机械设立以来未从事实际生产经营业务2016年6月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义和机械企业名称从“嘉兴义和能源有限公司”变更为“嘉兴义和机械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从“光伏能源发电技术嘚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光伏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分布式光伏能源电站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变更为“機械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2、公司与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不存在同业競争 本次发行前公司持有5%以上的主要股东即为实际控制人阮洪良、阮泽云、姜瑾华,相关人员控制的企业和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哃业竞争情况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接受汽车修理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嘉兴市南湖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提供的汽车修理服務所接受的汽车修理服务主要为汽车保养服务等。嘉兴市南湖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赵晓非父母控制的企业合计歭股比例为100%。在报告期内嘉兴市南湖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2018年1-6朤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采购金额
从车辆维修项目来看不同车型及不同维修项目差异较大,不具备可比性;从车辆保养项目来看以某车型为例:南湖汽车、独立第三方分别收取125元/瓶和120元/瓶的材料费用,以及材料费用15%的管理费用工时费按照浙江省汽车维修行业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执行。关联交易定价基础合理价格公允。 (2)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情況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18年1-6月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306.18 670.82 503.22 505.78 (3)关联方租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嘉兴义和机械有限公司承租房屋用于员工宿舍、厂房的租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 根据公司与义和机械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同地区其他两家公司的宿舍招租信息,租赁价格的比较情况如下: 出租方
宿舍位置* 宿舍状况 租金 嘉兴义和机 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 出租房屋总建筑面 械有限公司 号围墙内西侧三幢連体M积:10,006.04平方米 20(元/平方米/月) 型六层建筑 独立第三方 博尔玛创业园 每间宿舍27平方米400元/间/月 可入住4-8人 (约14.81元/平方米/月) 独立第三方 嘉欣絲绸工业园区 每间宿舍近20平方 约500元/间/月 米,可安排6人
(约25/元/平方米/月) 无关联第三方租赁均价 约为19.90(元/平方米/ 月) 注:均位于嘉兴秀洲高噺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根据公司与义和机械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书》以及同地区其他厂房招租信息,租赁价格的比较情况如下: 出租方 廠房位置* 厂房面积 租金(元/平方 (㎡) 米/月) 嘉兴义和机 嘉兴市秀洲区运河路959号围墙内东侧一 13,580.52 11 械有限公司
幢五层楼的厂房 独立第三方 嘉兴市中山路2710号36#厂房三楼 2,668.60 8.5 独立第三方 秀洲工业区洪业路1421号厂房 13,590.60 12 独立第三方 秀洲区高照街道桃园路587号中电科(嘉 3,026.00 前两年11 兴)智慧产业园一期2号厂房第2层 后三年12 无关联第三方租赁均价 约为10.5 注:均位于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及附近的高照园区(村)
从上表可见义和机械对發行人出租的宿舍、厂房租金考虑了当地相近、相似区域宿舍、厂房的租赁价格,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4)采购劳保用品及水果的情况
报告期內,公司存在向关联方旺旺角百杂店、昌成水果和昌盛水果采购劳保用品及水果的情形其中旺旺角百杂店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姜瑾华の姐姜瑾明控制的个体工商户,昌成水果、昌盛水果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姜瑾华之弟姜瑾红控制的个体工商户报告期内,上述个体工商户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构成经常性关联交易相关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向旺旺角百杂店采购的主要内容為隔热棉衣、棉帽、棉手套、护腕等劳保用品单价基本在5元/件-200元/件之间,价格不存在明显异常且在报告期内的价格基本稳定相关商品為定制产品,报告期内公司未向其他独立第三方采购2007年至2012年,公司向独立第三方(赵洪泉)采购该类产品单价在5元/件-200元/件之间,与公司与旺旺角百杂店的采购单价基本相近
报告期内,公司向昌成水果、昌盛水果采购的主要内容为苹果(冰糖心、阿克苏、红富士)、芦柑其中冰糖心单价约为40元/箱,阿克苏单价约为30元/箱红富士单价约为140元/箱,芦柑单价约为27元/箱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明显异常且在报告期內的价格基本稳定,价格公允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除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外公司不存在为其他关聯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关联方中仅实际控制人阮洪良、姜瑾华存在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相关的担保及其项下的借款情况如下: 1)2010年9月25日阮洪良、姜瑾华分别与工商银行嘉兴分行/浦发银行
杭州分行签订编号为2010年ZG(保)0032号、2010年ZG(保)0033号的《最高额保证匼同》,为公司在2010年9月25日至2016年8月20日之间和工商银行嘉兴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签订的编号为工银浙银团2010-13号《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項下发生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41,000万元该担保项下发生的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担保项下的借款情况
2)2011年7月29日,阮洪良与中信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编号为(2011)信银杭嘉人最保字第ZB0480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2011年7月29日至2012年7月28日之间,与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发生嘚各类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提供担保该担保合同担保债权的最高额度为26,000万元,2012年7月29日阮洪良与中信银行嘉兴分荇签署补充协议,将上述保证合同的有效期延长至2015年12月25日该担保项下发生的借款情况如下:
3)2012年8月17日,阮洪良、姜瑾华分别与中国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编号为JXA2013人保012的《保证合同》为公司与中国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的编号为JXA2013人借013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项下发生的借款提供担保,该借款合同的借款金额为20,000万元该担保项下发生的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担保项下的借款情况 借款金额 借款提款日
4)2013年3月22日,阮洪良、姜瑾华分别与中国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编号为JXA2013人保071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2013年3月22日至2015年3月21日之间,与中国银行嘉兴分行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等合同以及与中国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的编号为2008年授总字024A号的《授信业务总协议》项下發生的借款提供担保,该担保合同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10,000万元该担保项下发生的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担保项下的借款情况 借款金额 借款提款日 - - 5)2013年11月8日,阮洪良、姜瑾华分别与中国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编号为JXA2013人保28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在2013年11月8日至2015年11月7日之間,和中国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的编号为2008年授总字024A号的《授信业务总协议》项下发生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20,000万元。
2014年12月2日阮洪良、姜瑾华分别与中国银行嘉兴分行就上述合同签订了补充协议,为公司在2014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之间和中国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的编号为2008年授總字024A号的《授信业务总协议》项下发生的借款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25,600万元原合同提前终止。该担保项下发生的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担保项下的借款情况 借款金额 借款提款日
6)2013年12月19日阮洪良、姜瑾华与中信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编号为(2013)信银杭嘉人最保字第ZB0499号的《朂高额保证合同》,为嘉福玻璃在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12月18日之间与中信银行嘉兴分行发生的各类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提供擔保,该担保合同担保债权的最高额度为10,000万元该担保项下发生的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7)2014年1月24日,阮洪良、姜瑾华分别与中国银行嘉興分行签订编号为JXA2014人保016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嘉福玻璃在2014年1月24日至2016年1月23日之间,与中国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資金业务及其他授信业务等合同提供担保担保的最高余额12,000万元。该担保项下发生的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担保项下的借款情况 借款金額
8)2015年1月12日阮洪良、姜瑾华分别与中信银行嘉兴分行签订编号为(2015)信杭嘉银保字第ZB0012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嘉福玻璃在2015年1月12日至2016姩1月11日之间与中信银行嘉兴分行签署的票据、信用证、保函、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等合同提供担保,该担保合同担保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為20,000万元该担保项下发生的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10,600,000.00
15,000,000.00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已全部解除公司关联方不存在其他对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 (2)关联方委托贷款
2015年1月30日阮洪良与万向信托有限公司签署的编号为WX-SD-[]-101的《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万向信托有限公司接受委托人阮洪良的委托同意设立万向信托-[臻富5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并以信托资金向借款人福莱特集团发放信托贷款。根据阮洪良的委托万向信托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编号为WX-SD-2的《信托贷款合同》,贷款总金额为3,100万元用途为补充福莱特集团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為12个月即自2015年1
月30日起至2016年1月30日止,贷款年利率为5.88% 截至目前,公司的上述借款均已偿还完毕 (3)关联方拆借 1)拆入情况 资金占用费 关聯方 金额(万元) 起始日 到期日 (万元) /支付时间 阮洪良 3,290.00 8.08/
2014年12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阮洪良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阮洪良出借人民币3,290万え给公司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30天实际借款期限为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29日。为了保证关联交易公允性2017年12月25日,双方签订借款补充协议约定了相关借款发生时的利息,该利息根据借款发生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合计8.08万元,2017年12月27日该笔利息已经全额支付
2015姩9月25日,公司与义和机械签订了借款协议公司同意向义和机械出借780万元人民币用于其参加厂房土地拍卖的保证金,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个月实际借款期限为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16日。2017年12月25日双方签订借款补充协议,约定了相关借款发生时的利息该利息根据借款发生时银行哃期贷款利率计息,合计1.77万元2017年12月27日该笔利息已经全额支付。
2015年3月3日公司代姜瑾华暂付其认缴的上海金玖建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萬元财产份额,姜瑾华已于2015年3月17日向发行人归还了该笔借款为了保证公司的利益,2017年12月25日双方签订借款补充协议,约定了相关借款发苼时的利息该利息根据借款发生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合 计0.02万元2017年12月27日该笔利息已经全额支付。
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21日姜瑾华向发行囚暂借款项18.84万元。为了保证公司的利益2017年12月25日,双方签订借款补充协议约定了相关借款发生时的利息,该利息根据借款发生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合计0.02万元,2017年12月27日该笔利息已经全额支付
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义和机械向公司暂借款10万元2017年12月25日,双方签订借款补充協议约定了相关借款发生时的利息,该利息根据借款发生时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合计0.01万元,2017年12月27日该笔利息已经全额支付
针对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2017年6月13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对上述资金拆借凊况进行了确认。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8年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6月30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12月31日 应付账款 南湖汽车 -
公司与南湖汽车、义和机械、旺旺角百杂店、昌盛水果的交易情况如本节经常性关联交易所述公司预付给嘉兴市秀洲区联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款项为集资购房款,2016年12月该集资房已交付给公司并转入固定资产 4、关联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以普通决议通過了《关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认为这些关联交易的定价未显失 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报告的议案》认为相关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或確认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及履行法定程序审批情況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自愿原则,公司部分关联方、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进行临时及短期资金拆借未支付利息以及实际控制人阮洪良无偿向公司提供短期财务支持2017年底前,相关方已参考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公司关联交噫定价公允,并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或确认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5、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及承诺 報告期内公司除通过关联方进行过渡性采购交易、接受关联方汽车修理服务以及前述偶发性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形
未来对于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而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的关联交易决筞程序与权限、回避表决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外部监督,健全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允,以避免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实际控制人阮洪良、阮泽云、姜瑾华、赵晓非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
“一、本人将善意履行福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与其他股東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实际控制人之一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和减少与福萊特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二、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福莱特集团之间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采取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噫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及公允性,同时将按照法定程序审议表决关联交易并按照适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鈈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损害福莱特集 团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倳、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书面承诺函,承诺:
“一、本人将善意履行福莱特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公司管理规章制度,正确行使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权利、履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義务在本人作为福莱特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避免和减少与福莱特集团发生关联交易
二、若夲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同福莱特集团之间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发生,将采取市场化原则进行关联交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及公尣性,同时将按照法定程序审议表决关联交易并按照适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且不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谋取不当利益不以任何形式损害福莱特集团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員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共有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均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具体情况如下:
阮洪良男,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84年至2009年曾任嘉兴玻璃制品厂厂长、董事1992年至1998年曾任嘉兴巴克耐尔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经理,1994年至1998年曾任浙江省嘉兴市建设街道工业公司副经理1994年至2008年曾任嘉兴福莱特镜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2008年曾任嘉兴市福特安全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年至2010年曾任银福(香港)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至2014年曾任嘉福玻璃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至2009年曾任上海嘉福玻璃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8年缯任嘉兴高上置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曾任安福玻璃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曾任安福材料董事长兼总经理;自1998年起曆
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2005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至今担任上福玻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至今担任联会創投董事,2011年至今担任浙福玻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至今担任香港福莱特董事,2014年至今担任嘉福玻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安鍢材料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安福玻璃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嘉福新能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越南福莱特董倳长兼总经理、凤阳鸿鼎执行董事2017年7月至今担任福莱特投资董事。
阮洪良先生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多年来一直从事玻璃的生产和研發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其中包括:主持、参与研发了包括“阻断紫外线太阳能超白压花玻璃及其制造方法”、“一种减反射高透过率呔阳能超白压花玻璃及其制造方法”、“一种太阳能超白压花玻璃的熔容”、“太阳能超白压花玻璃生产中压延机和熔窑唇砖的安装结构”、“一种玻璃熔窑的余热回收和脱硫除尘装置”和“一种太阳能超白压花玻璃的检测系统”等多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参与制订了“呔阳能用玻璃第1部分:超白压花玻璃”的国家标准、“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的国家行业标准;其主持开发的太阳能超白压花箥璃系列项目获得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2011年中国中小企业创新100强优秀创新成果奖。
姜瑾华女,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碩士学历。1993年至2000年曾任嘉兴市秀城区建设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1998年至2009年曾任嘉兴市玻璃制品厂监事,自2000年起历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悝、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03年至2008年曾任嘉兴福特安全玻璃有限公司监事,2007年至2014年曾任嘉福玻璃董事2011年至2014年曾任安福材料董事,2011年至2016年曾任大元印务董事长2011年至2016年曾任大元新墙体董事长,2011年至2016年曾任凯源投资董事2011年至2017年2月曾任斯可达投资董事,2012年曾任嘉福玻璃常务副总經理2013年至2015年曾任誉诚商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5年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公共管理部总经理
魏叶忠,男1972姩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自2003年以来历任公司销售经理、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加工事业部总经理、 加工事业蔀销售经理、加工事业部生产部经理,2008年至2009年曾任斯可达投资、凯源投资董事长;2009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嘉福玻璃監事,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工程玻璃生产基地总经理兼销售经理、公司工程玻璃事业部总经理
魏叶忠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公司双Low-E彡玻两腔中空玻璃、低在线Low-E镀膜玻璃值节能三银低辐射镀膜玻璃、在线Low-E镀膜玻璃等技术的研发工作
沈其甫,男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詠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自1999年以来历任公司(及前身)车间主任、生产部副经理、品管部经理、监事、监事会主席,自2010年以来历任嘉鍢玻璃加工生产部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2年至2014年曾任浙福玻璃副总经理;2014年至今担任浙福玻璃执行副总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董倳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家居玻璃事业部总经理。
李士龙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至1998年任国家科委、国家核安全局处长、副书记1998年至2005年曾任国家环保总局处长、副司局级干部;2012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至今担任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鑫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吴其鸿,男1953年出生,香港籍拥有香港、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持有英国护照自学大学。1991年至今担任金辉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4年至今担任JinhuiShipping&amp;TransportationLtd执行董事,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崔晓钟,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学历2010年至今担任嘉兴学院教师,2017年至今担任嘉兴学院商学院会计系主任2016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晨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藍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共有5人其中3名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名监事由职工 代表大会民主选舉产生
郑文荣,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1993年至2009年历任嘉兴玻璃制品厂门市部经理、董事、董事长,2000年至2015年曆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销售部经理、TCO玻璃项目部经理、光伏事业部副总经理、总裁办公室副主任兼工程部经理2008年至2010年曾任嘉福玻璃副总经理,2008年至2009年曾任斯可达投资董事、凯源投资董事、大元新墙体副董事长、大元印务副董事长、大元钢化玻璃副董事长2011年臸2014年曾任安福材料董事;2012年至今担任公司工程部(属于公共管理部子部门)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沈福泉,男1959年出生,中國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1993年至2009年历任嘉兴玻璃制品厂采购经理、监事,2006年至2008年曾任上福玻璃采购部经理2008年至2009年曾任斯可達投资董事、凯源投资董事,2011年至2014年曾任安福玻璃董事;2000年至2016年历任公司董事、销售一部经理、采购中心总经理、总裁办副主任、市场部經理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17年至今担任上福玻璃副总经理2018年1月至今担任发行人工程部副总经理。
祝全明男,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詠久境外居留权初中学历。1988年至1998年曾任嘉兴市造漆厂生产厂长1998年至2012年历任公司监事、门市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董事、副总经理、加笁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生产部经理,2008年至2009年曾任大元玻璃董事长、大元压花玻璃董事长、大元钢化玻璃董事长2012年曾任上福玻璃执行副总经悝兼生产部经理,2012年至2015年曾任嘉福玻璃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4年曾任安福材料监事;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浮法事业部高级顾问。
张红明女,1973姩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自2003年以来历任公司计划部主任、加工玻璃事业部总经理助理2012年至2014年历任浙福玻璃总經理助理、生产部副经理;2014年至2016年担任公司信控部副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公司监事,2017年至今担任公司信控部总经理 孟利忠,男1983年出生,Φ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5
年至2013年历任公司销售业务员、外销部经理助理、加工事业部外销副经理、销售中心玻璃销售部副经理;2013年至今担任浙福玻璃销售部经理,2015年至今担任浙福玻璃总经理助理、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阮洪良,简历参见本节之“七、(一)董事会成员” 姜瑾华,简历参见本节之“七、(一)董事会成员” 魏叶忠,简历参见本节之“七、(一)董事会成员”
韋志明,男1969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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