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的法治社会发展状况如何?

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开展“党建+法治”活动 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淄博市淄川区司法局作为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具有政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双重职责,承担着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的双重任务。近年来,区司法局坚持以实现“党建和业务双强、结构和功能双优”为目标,积极培育特色“党建+法治”品牌,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一是“党建+机关先锋”。坚持机关周五学习日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按时开展固定党日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到新星党员体检中心开展党性教育、举办登山比赛、参加区委政法委组织的政治轮训班等形式,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通过班子成员轮流带班值班、不定期督查等方式,着力提升机关效能建设,推动“一次办好”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开展“党建+法律服务”。注重加强对律师党员的思想教育,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建立和完善律师参与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制度,安排律师每个工作日到法院值班。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全区447个村居、社区全部配齐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联络员。2020年以来,共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4000余件,代写法律文书120余件,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2000余场次,发放法律宣传资料32000余份,为村集体提供法律意见198条,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61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10余万元,在维护辖区稳定、服务农村经济、满足群众需求等方面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是开展“党建+人民调解”。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针对矛盾纠纷错综复杂、易发多发的实际,坚持“问题、求实、创新”导向,立足淄川实际,从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中选聘78名特邀人民调解员,派驻到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5个基层法庭、19个公安派出所,对起诉到法院的各类矛盾纠纷,在立案前先行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实现矛盾纠纷分流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对民间纠纷、治安案件或可以调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移交或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2020年以来,派驻人民调解员共受理矛盾纠纷2777件,调处成功率达95.9%,有效缓解了审判机关、公安机关的工作压力,极大节约了司法成本,使“枫桥经验”在淄川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

  四是开展“党建+精准扶贫”。局党组书记带领党组成员每月到村里调研考察工作落实情况。选派副科级领导干部兼援助律师任第一书记,常驻村里办公,全程参与村级事务。全局党员干部挂包洪山镇蒲家村、北工村、北杨家村55户贫困户,定期走访慰问,投资4万余元为北杨家村修建司法所行政工作室、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小区等,助力挂包贫困村走上乡村振兴之路。为全区9600余户贫困家庭发放法律援助绿卡,推动法律援助精准扶贫。

  淄川区司法局连续五年被区委、区政府表彰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先进集体。荣获集体二等功,获得“全省年度重点工作完成先进集体”“全省创新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在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中,区司法局将牢牢把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线,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推动老工业区转型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淄川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组织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市委政法委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立足政法工作实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强化“事争一流、唯旗是夺”的工作理念,深入开展“寻标、对标、提标”行动和工作标准、工作品质提升行动,从严从实抓整改,全力推动平安淄博法治淄博建设,以政法工作的良好成效检验主题教育的实际成果。

  积极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全力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以新中国成立70周年安保维稳为主线,加强对敌斗争和反恐维稳工作,深入推进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化解不稳定因素,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等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安保维稳工作任务,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

  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特色品牌,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淄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自身实际,搞好创新设计,突出流程再造“一个导向”,抓好治理模式智能化、精细化“两个关键点”,按照全域化、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四项工作标准”,着力打造具有淄博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新模式。深化网格化管理,优化网格布局,实行网格事务准入制度,推行网格员专职化,切实发挥网格“底座”作用。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完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推进场所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运行机制。加快“雪亮工程”一体化建设,推进全域覆盖、联网共享,提高了智能化实战应用水平。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搭建多元共治平台,健全矛盾风险综合防控体系。创新实施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精细精准工程,精准确立社区治理目标,精细管控社区治理要素,精准构建网格化承载、信息化支撑、实体化运行的社区治理落实机制,全力破解“人怎么管、案件怎么防、矛盾怎么化”三大社会治理难题。

  聚集重点、强化打击,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全省创新建立案件举报线索查办责任制,加大涉黑涉恶线索核查摸排、依法打击、重点领域综合整治力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保障,健全线索查办机制,坚持精准打击,加大“打伞破网”力度,强化综合整治,严格督导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深化工作实效。截至目前,全市共在侦黑社会性质组织10个,侦办涉恶类犯罪集团30个、涉恶类犯罪团伙264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24起,刑拘犯罪嫌疑人1565名,查扣涉案资产4.1亿元,起诉49起307人,一审判决23起,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6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7人。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营创法治营商环境。强化服务意识,制定了《全市政法机关营创法治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出台了24条具体服务保障措施。建立完善关心关爱企业家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改进执法司法服务,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开展“三打”“三治”“三清”专项行动,切实解决法治营商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截至目前,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6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24人,追回非法所得1.66亿元。(记者 王黎明 通讯员 李姗)



习近平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在中国传统节日重阳节来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老龄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代表党中央祝全国老年人健康长寿、生活幸福。

/Detail//)进行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报名及文件递交要求详见第六条“其他补充事宜”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级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提升项目(第二期)非集采类与药剂专业广东省双精准示范专业建设项目(第二期)非集采类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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