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后勤洗浆房感染应该怎么管理?


所有人,离开医院的输液瓶到底去哪了?


原创: 左岸微言 感控plus





3.15晚会关于医废的曝光,观众痛骂无良奸商的同时,一夜之间医院,医疗废物成为全民热搜。记者采访片段中把所有使用后的一次性物品统称为“医疗废物”,但是细心的同行们还是可以看见,特写画面中不止一次出现的使用后的输液袋


早在2005年原卫生部办公厅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下发的卫办医发〔2005〕292号文件中已经明确: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


到了2012年7月26日,原卫生部办公厅卫办医政函〔2012〕681号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明确专门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本机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管理,做到责任到人。要对临床医护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废弃药品包装临时收集人员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废弃药品包装处置规范到位。


关于按医疗废物处理的废弃药品包装处置。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空安瓿(注射药小瓶)等废弃药品包装,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36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2005〕29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2017年,原卫生部同原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强调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内严禁混入医疗废物,并将使用后未污染的输液瓶(袋)纳入可回收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不属于医疗废物的输液袋(使用后),


出了医院大门后到底去了哪里?



医院使用后的输液袋或者输液瓶,是可以允许回收再利用,但是不可用于原用途及危害人体健康。一般都是交由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进行定点回收的,回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需要具备相关资质内容。


医院签订协议后,会把使用过的输液袋或者输液瓶分类放置,回收公司定期上门回收。回收公司再交由具有回收处理资质的公司加工,处置企业需要有医疗产生未被污染塑料废品回收再生的运营牌照和环保部门发放的污染物排放许可牌照。经过安全、无害化处理后的输液瓶橡胶塞可以制作成鞋底和橡筋等,瓶子上的纸标可以打成纸浆再利用;塑料瓶子经过消毒、分选、粉碎、造粒、制作成工业级再生塑料原料卖给了拖把生产企业、卫生洁具生产企业以及衣架生产企业外,大部分原料可用于加工成了医用锐器盒和医用垃圾袋,达到医废循环再利用的可持续再生循环链。


但是,我们仅仅知道的是从医院正规转运到有资质的回收企业这个环节,其余的步骤呢?下游回收公司如何进行转运?回收企业回收利用之后如何再次分销?媒体曝光的无良黑作坊又是从哪里收购???


在马克思《资本论》中曾引用这样一段话: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


315隐藏的镜头下,违法人员在暴利的驱使下理直气壮的违法,毫不避讳的谈论,淡定从容的赚钱!


很多医院交给回收企业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是免费的,少部分企业还会和医院收取一定的“转运费”。如果医院是按规范收集,上交的,那么出了医院的大门,这些输液瓶(袋)到底去了哪里呢?


每一次的曝光后,不管事情真相如何,医院首先会被轮番检查,源头的分类收集是应该被重视,可是医院外呢?轮番检查下来对普通民众来说,医院是所有问题的根源!但是医院确很受伤,感控部门和后勤部门,包括卫生监督部门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可是忽视其他处置的环节,对医院公平吗?离开医院后的这些输液瓶(袋)是谁在监管?是谁明目张胆的把这些本应集中处置的输液袋(瓶)转让给这些无良奸商?又是谁把这些原材料生产成为和我们日常生活相关的水杯?


希望每一次的曝光都带来相关行业的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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