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医院住院停车怎么收费?

4月11日,市人民医院发布调整停车收费标准的公告,实行错时收费,并调整计费单位和标准。新收费标准的计费方式分为服务对象和非服务对象、繁忙时间段和非繁忙时间段。繁忙时间,服务对象小车每半小时收费1元/辆,非服务对象小车每半小时收费3元/辆。非繁忙时段,小车每小时停车收费1元/辆。30分钟内可免费停车。

非服务对象24小时内,小车停车费最高限价48元,大车停车费最高限价68元;如果是服务对象的话,小车停车费最高限价12元,大车36元。

此次调整停车收费是旨在鼓励市民短时停车,出行时快停快走,提高停车位周转使用率。同时,市人民医院提倡市民出行尽量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小)30分钟内免费,就诊小车每天最高12元

根据市发改局《关于调整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民医院对错时收费及计费单位进行调整,新收费标准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30分钟内可免费。

每天7:30-19:30为繁忙时段,每30分钟为计费单位。在繁忙时段,服务对象的小车每半小时收费1元,大车收费2元;非服务对象的小车每半小时收费3元,大车收费6元。

每天19:30-次日7:30为非繁忙时段,小车每小时收费1元,大车每小时收费2元,小车最高限价8元,大车最高限价16元。

24小时内最高限价也有规定,服务对象的小车每日最高停车收费12元,大车最高36元;非服务对象的小车每日最高48元,大车最高68元。

(小)每个有效凭证号限定两个车牌

如何判断服务对象和非服务对象呢?

医院智慧停车场管理系统以有效的门诊号、门诊卡号或住院号为基础数据作为服务对象的判别认定,缴费人员输入有效的门诊号、门诊卡号或住院号则按照服务对象收费标准收费,每一个有效凭证号限定两个车牌,用于认定服务对象。如超过两个以上车牌认定的需到市人民医院万江院区或普济院区交管中心登记说明,再确认是否认定为服务对象。

有效门诊号、门诊卡号或住院号是指就诊患者当日在市人民医院进行就诊或住院记录的有效凭证号。

医院停车场支持无感支付用户缴费,无感支付用户需要扫描二维码认定为服务对象后再由无感支付平台自主扣费,才可享受服务对象收费标准计费收费。

无法输入有效门诊号、门诊卡号或住院号的按照非服务对象收费标准计费收费。

医院停车场只提供泊车位,所收取费用仅为场地使用费,不对车辆及车内财物负保管责任,若有损坏或丢失,市人民医院概不负责,车主需做好防盗措施。

驶入医院的车辆如有损坏院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的,应照价赔偿或恢复原样。

全媒体记者 李春燕 李广/文

事因:我老公因为肾结石于上周五中午在第一医院住院,直到今天周三中午出院,刚好车子在医院停车位上停放整整五天,被收停车费用100元整。(由于我不会开车,自家有停车位也是空着的,这五天我都带着孩子坐公交车出行,晚上晚了就直接打的回家)事情经过:我们要求工作人员出具宁海物价局敲章的正规文件后我们再付款,工作人员以我们无权要求查看文件为由拒绝我们的要求。之后,我们打12358投诉电话询问这样的收费是否合理,我们又让告知拨打(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来确认是否有备案留底,连续打了两个电话都是无人接听,可能是中午11点下班的缘故未能得到任何求证结果。工作人员一直催促我们交款,同时还说不满意的话可以回家后再进行投诉,工作人员还举例说之前出的类似的事情他们都是直接打110出面解决的。。。。。。我想说的是:我们患者是不是应该有最基本的权利保障?另外告诫看到贴的各位,车子停放第一医院最好不要超过一天,一天的收费就是20元。收费标准上有一行字“超过24小时的收费是不超过20元”有可能我才疏学浅看不懂这里面的深层含义。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千佛山住院停车收费吗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