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大学给毕业生推荐的就业网址是啥?

注:本平台为第三方资讯平台,不是院校官方,网站内所有信息只做参考,并不代表院校官方,招生信息以官方最新信息为准,如果不知怎么找官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寻求帮助。

  延安大学简称“延大”,坐落于革命圣地延安,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下面是延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2022年拟招生计划1250人(暂按2021年招生计划执行,最终以教育部2022年下达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的计划为准。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2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六)教育硕士专业学位(不含教育管理)招生对象一般为大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拟从事基础教育教学的人员,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科教学(语文)领域只接收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代码为050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教学(英语)领域只接收英语类相关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教学(历史)领域只接收历史学类【代码为06】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教学非全日制只招收“硕师计划”专项计划推免生。

  (七)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还需满足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专科毕业及同等学力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报考。

  (八)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25300)只接收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学等会计学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九)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只招收全日制临床医学或本科毕业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的五年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本专业不接受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在培人员报考本专业;不接受在校或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报考。

  护理专业学位硕士只接受护理学专业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往届生报考还需通过国家注册护士职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执照。

  (十)我校所有理工农医类专业不接受文科类专业背景考生报考。报考有特殊要求的专业,考生必须符合专业目录备注栏注明的条件。

  (十一)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报名时需填写定向就业单位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和确认方式另行通知,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

  考生报考我校时,陕西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应在所在学校、陕西省社会考点报名,外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须在当地报名,报名和参加初试须在同一地点。

  所有参加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实行网上收费省份,现场不再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考费按各省规定缴纳。

  考生报考兼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时,应慎重选报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向我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供核验材料的,将不予考试,责任自负。

  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27日。考试有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报考点的通知公告。

  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考试安排、初试成绩公布和复查等事项按教育部、报考点、省级主管部门和我校的相关规定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研招网”、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报考点网站。

  按学校和各招生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有关文件执行。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和各招生学院网站。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我校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份。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学制学费和奖助体系

  请登录延安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查看《延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奖励20000元。

  (2)学校设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者外都可获得。

  (3)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我校新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80%。

  (4)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受聘者每月津贴500—1000元。被我校考核认定为“创新人才生源选拔计划”的学生,在读期间均可享受助研岗位津贴。

  (5)学校设有“宝钢”奖学金,宝钢优秀学生奖10000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20000元。

  (6)学校设有研究生创新基金。

  (7)学校设有研究生个性化培养经费。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就是延安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通过上面的介绍,大家都清楚了吧。如果还有问题需要解决,欢迎各位同学查询。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不涉及商业盈利目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延安大学是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陕西省一本招生院校。

也希望大家可以把公众号转发到朋友圈,推荐给身边的朋友哦,小编就更有动力地为大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国家级特色专业: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共产党党史、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音乐学

省级特色专业(名单不全):汉语言文学、临床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工商管理、英语

省级特色学科:延安红色文化资源与马克思主义理论

延安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1号)以及考试招生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延安大学,英文名为Yan’an University。延安大学办学历史可以上溯到1937年,现为陕西省属重点大学、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红色经典艺术教育示范基地。

第三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国标代码为10719,办学层次为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现设有18个院系,1个独立学院和10所附属医院,61个本科专业,1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9个专业学位类别,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四条 学校培养的本科生、研究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的毕业要求,颁发延安大学本科生、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延安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法定注册地址是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现有杨家岭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圣地路580号)、马家湾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光华路38号 )、延安大学杨家湾新校区(延安市宝塔区杨家湾村)、延安大学附属医院校区(延安市宝塔区北大街43号)、延安大学新校区(延安新区学府北路)等5个校区。互联网域名为。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学校招生工作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纪委书记、教务处、纪委、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学校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学校主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和纪委书记担任。

第八条 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管理协调工作。

第九条 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政策要求,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入学机会公平,优化学校生源结构,统筹考虑各省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条 学校将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一条 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对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进行减招、隔年招生或停招。

第十二条 延安大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开展本校分省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学校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调阅考生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四条 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十五条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文化课与专业课同时达到录取线,按专业课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采用综合分数投档的省份,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可进行志愿征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可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七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19〕1号)中的第45条、第46条、第47条、第48条中规定的增加分数项目和优先录取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在实施新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省市的招生录取工作规则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在江苏省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按照江苏省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录取规则为先满足等级、后按分数排序。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第二十条 普通类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二十一条 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以延安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宝钢教育奖、徐特立奖学金、华藏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体系;对经济困难学生有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新生入学资助等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七条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延安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019年延安大学在陕本科招生录取情况

单设本科批次(国家专项、

2019年延安大学在各省各批次投档分

高考省份 科目 批次 批次分数线 投档分 录取分 专业名称 安徽 文科 本科二批 504 545

天津 文科 本科批-A阶段 428
天津 理科 本科批-A阶段 400
云南 文科 本科二批 480
云南 理科 本科二批 435
思想政治教育(师范) 浙江 不分文理 第二段 496 577
教育学(师范) 浙江 不分文理 第二段 496 576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浙江 不分文理 第二段 496 572
电子信息工程 浙江 不分文理 第二段 496 571
秘书学 浙江 不分文理 第二段 496 569
土木工程 浙江 不分文理 第二段 496 564
自动化 浙江 不分文理 第二段 496 564
通信工程 浙江 不分文理 第二段 496 562
生物技术 浙江 不分文理 第二段 496 561
环境工程 浙江 不分文理 第二段 496 561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浙江 不分文理 第二段 496 558
化学工程与工艺 重庆 文科 本科二批 458
重庆 理科 本科二批 435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延安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