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招聘公告中已经明确告知体检标准,是否可以

根据《2021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2021年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时间定于2021年1213日(星期)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详见附件1)。

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会议室。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医院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收取,约现金600元)。

1.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及1寸彩照1张。身份证丢失的,需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与准考证同底相片的有效身份证明。

2.考生进入体检医院一律核验身份和“八闽健康码”(闽政通APP),检测体温并佩戴口罩“八闽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体检。

考生体检报到时,必须如实填报提交《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体检承诺书》(附件2)。如存在《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体检承诺书》所列情形的,体检报到时应携带体检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体检。

1.已就业的报考人员,最迟须于体检前提供具有人事管理审批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证明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禁饮酒及进食油腻、辛辣食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熬夜。考生在体检前一天晚上九时后不得进食;待抽血、B超后才可吃早餐,B超检查时,须憋尿至膀胱完全充盈状况(最好是不排晨尿,缩短憋尿时间);B超后才可小便。

3.因怀孕或哺乳期3个月内无法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于2021年1210日上午10:00前递交《延迟参加体检申请书》,并提供有关怀孕的医院证明或其他相关检查材料予以佐证。

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参加体检的,需于2021年1210日上午10:00前向区人社局人事管理股递交个人说明,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决定是否给予延期体检。

4.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包括体检当日未按要求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6.体检结果将以短信方式告知考生,体检合格的人选应在1224日前提供户籍所在地综治部门(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综治证明(或无犯罪记录证明)并配合组织、人社部门做好档案转递等相关工作。

7.考生需查询个人档案的具体保管单位,体检结束后找工作人员领取调档函并及时办理调档手续。

8.报考泉港区党群系列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66-079)的考生请将材料交到泉港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联系人:庄先生,电话:3报考泉港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主管代码080-093)的考生请将材料交到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股,联系人:陈先生,电话:7

附件:1.2021年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体检对象名单

2.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体检承诺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2021年面向社会为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866名工作人员(含中央驻陕事业单位4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陕西党建网()、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陕西人事考试网()、陕西公共招聘网()、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中直接搜索“秦云就业”即可)发布公告。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陕西人事考试网()。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为指导应聘人员选报岗位,3月20日18时之前,报名系统将适时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3月20日18时之后,报名系统将不再显示各岗位报名人数。

资格审查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报名结束后(3月21日24时至3月23日12:00),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23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先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在3月26日至3月27日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提交减免报名费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咨询电话029-、,工作日接听时间8:30-11:30,13:30-17:00),待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核查通过后予以退费。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3月25日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7日8:00至4月10日24时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4月11日(星期日)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西安设立考区。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及疫情防控工作由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4)疫情防控。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经医生评估后,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来陕返陕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尚未解除隔离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4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陕西人事考试网或秦云就业小程序(微信)查询本人成绩。

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笔试主观题采取网络阅卷、客观题机器阅卷,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

(6)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20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于2021年4月12日至4月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向报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加分。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由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7)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对于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陕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报考省公安厅所属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须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放弃体能测评或体能测评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只递补一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或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4.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试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医院须安排在三级医院。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省公安厅所属陕西警官职业学院的应聘人员除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外,还要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的项目、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查。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本部门或指定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后,由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招聘结果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一)时限要求。笔试成绩公布后,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工作应在40日内完成。2021年6月15日前,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归口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二)纪律要求。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以及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应聘人员应提前注册好“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以备笔试前现场查验。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报考的省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指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点击下载)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11日

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2021年西安市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143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西安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告。

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安人事考试网()。

资格审查由西安市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

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西安人事考试网于4月19日至4月22日18:00公布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4月23日不再公布。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8:00。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西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参照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批准的每人每科50元标准收取。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笔试、面试等环节核对信息。

建档立卡脱贫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于4月26日12:00前将相关材料(享受国家低保政策的相关证明、报名信息表、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送至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指定邮箱()申请减免考务费。

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核减或核销计划数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属于急需紧缺专业或艰苦边远县区的招聘岗位,经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五)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于5月18日9∶00起从西安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上午。

3.笔试地点。笔试考务及疫情防控工作由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由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招聘计划、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并公布。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成绩和最低分数线预计于6月中下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西安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联系电话029-)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5.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根据《陕西省实施<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63号)规定,对2011年至2020年陕西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应聘管理岗位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加分按照个人申请、组织审核、公示确认的程序进行。凡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符合加分范围和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网上下载加分申请表(见附件4)。申请加分人员应于2021年5月24日至5月25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加分申请表、本人毕业证、入伍批准书、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等有关材料和获得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军队战区(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三等功及以上的奖励证章等有关材料,赴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号A一层经办大厅)申请加分。

个人各类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拟加分的应聘人员情况在西安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

逾期未申请加分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根据笔试成绩,对最低分数线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单科成绩为零分或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下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西安人事考试网统一公布。

面试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持岗位所需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资格复审单位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面试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教师岗位面试包含心理测评。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分)÷3]×60%+面试成绩×4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由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上述成绩均并列的,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加试。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1.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后,统一在西安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后,由西安市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一)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从进入考点至离开考点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时应摘下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笔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可进入考点,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持“红码”禁止进入考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进入考点。对于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应聘人员,经医生评估后,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参加考试人员除满足上述所列健康码、体温要求外,还需提供考前7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尚未解除隔离的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二)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时的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本次招聘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附件3),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1.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29-,主要解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本次招聘公告有关规定。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29-,主要解答网上报名、缴费、报名信息表、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项。

3.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答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招聘岗位工作职责、招聘资格条件、资格复审至考察阶段有关事项。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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