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把信访送进精神病医院找那个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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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要求,预防和减少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危害事件的发生,江安县公安局积极发挥公安机关在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结合本地实际,从医治、监护、关爱入手,创新推出重型精神病人“四个一”管控机制,即:“建立一条绿色救助通道”、“开通一条生命热线”、“成立一个救助协会”和“确定一名爱心使者”,有效解决了精神病患者“无人管”、“管不实”的问题。

建立一条绿色救助通道。县委政法委每季度将排查出的重型精神病人情况发送到公安、民政、残联、乡镇党委政府报备。一旦辖区内精神病人有发生正在危害社会的肇事行为,迅速开通绿色救助通道,由公安机关先行送往县人民医院治疗,随后通知乡镇民政办办理相关手续,并与县社保、卫生、民政部门接洽,办理相关医疗费用的报销事宜,同时由乡镇政府牵头对精神病人开展困难援助工作。绿色救助通道的建立,减少了公安机关对精神病人的送治过程中的反复联系和协调环节,使承担责任的相关部门迅速履行责任,防止推诿、扯皮,使可能或正在发生社会危害的精神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解决了精神病患者医治“管不实”的问题。

畅通一条生命热线。将乡镇卫生院、地方派出所、“110”报警电话印发成“生命热线联系卡”,交由精神病患者的家属和监护人,随时接受患者家属、亲友的咨询、报警、求助以及其他相关病理理疗、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问题,使患者和家属能够找到解决问题的具体部门和人员,解决了精神病患者“无人管”的问题。

成立一个救助小组。专门成立重型精神病人救助工作小组,成员由各乡镇派出所、综治办、民政办、乡卫生院和村组干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对本辖区重型精神病人实施掌控,落实具体的监护、就医和社会扶助任,参与重型精神病人病发时的处置和收治工作。救助小组的成立,小组成员工作职责的明确,使得精神病患者的救助从“你不管我不管”变成了“大家管一起抓”。

确定一名爱心使者。由公安、民政、综治、卫生等部门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一对一负责对精神病患者的日常联系和帮扶。其日常主要工作是关心重型精神病人的生活状况,协调解决社保、医保、低保和治疗的相关事宜,协助监护人员开展监护工作。爱心使者的确立,将精神病患者的救助与帮扶“落到了人头”、“管到了具体”,既促进了救助工作的落实,又融洽了患者亲友与救助小组的关系。

营口西市公安分局建立四项机制加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

[访问次数:86][发布时间: 16:23:09][文章来源:营口市公安局信息服务中心] (警务动态) 西

今年以来,西市分局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作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点,积极探索管控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不脱管、不失控。

一是建立摸底排查机制,全面清理。积极会同当地卫生、民政、残联和社区等部门,对辖区精神病人开展全面排查梳理,采取家庭、社区、医院三位一体的核对方式,彻底摸清辖区内精神病人的基数和基本情况,全面建立个人档案,并全部录入“警务信息综合平台”、“情报研判平台”系统。

二是建立分级管控机制,动态管控。在全面排摸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分级管控机制。对有现实危害、正处于发病期严重肇事肇祸病人,积极做好其家属和所在社区的争取工作,落实必要的经费送专业医院强制约束和治疗;对有肇事肇祸既往史、病情不稳定,可能造成现实危害的,督促其监护人、近亲属或单位、社区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对病情较稳定、精神状态较为平稳的一般精神病人,以家庭、社区看护为主,督促其家属、单位严加看护,密切监护其言行,并安排民警经常上门走访掌握情况;对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的精神病人,派出所在110接处警、路面巡逻以及群众提供线索过程中发现后,依照有关规程移送民政、卫生等部门落实临时救助和安置措施。

三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整合资源。坚持“党政主导,部门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与卫生、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管理合力。由区综治办牵头,建立健全由卫生、公安、民政、财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动协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措施,切实做好精神病人调查、通报、治疗、救助、日常管理、紧急处置等各项工作,有效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服务工作。

四是建立责任分解机制,加强督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由为主领导全面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社区民警直接抓的管控网络,逐级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与此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明确凡因监管不落实、处置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民警的责任,确保管控措施落到实处。

针对近年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危害公共安全事件日益突出的实际,涪城分局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作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积极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日常摸排管控,落实各项关爱救助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社会危害性。

一、建立排查走访机制。分局积极协调区综治、民政、卫生、财政、区残联等部门成立了排查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以乡镇、社区(村委会)为单位,建立由社区区民警、村(居)委会干部组成的走访小组,对辖区精神疾患人员进行统一排查,做到逐人见面、逐人筛查,摸清底数。采取分片包干的方法,逐片区、逐乡、逐镇、逐村地毯式摸排梳理,采集相关信息,建立专门台帐,做到“四清”,即底数清、去向清、治疗状况清、精神状态清,全面掌握精神病人的动态。截至目前,共排查出患有精神病或有精神病史的人员48人。对排查出的人员,均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建档,并及时录入“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系统”,为日常管控奠定坚实的信息基础。

二、建立分级管控机制。根据精神病人对社会危害性的不同,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实行分类管理,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对隐性精神病人,由派出所出面,委托其家庭所在村的村干部和周边邻居做好日常监测,如有发现病情复发、情绪不稳,活动范围反常等情况,及时报告,果断采取强制治疗措施;对病情轻微病人,采取社区民警与监护人签订协议的方式,责令监护人对患者做好日常看管,必要时进行医学治疗,确保不闹事、不肇祸;对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狂躁型精神病人,强制送进精神病康复医院进行治疗。按照“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的要求,社区民警对摸排出来的精神病患者做到人人见面、个个摸底,并逐一确定其监护人,并明确监护人的日常看护管控职责,同时与所在单位、村社、监护人逐一签订责任书,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入户访查,密切掌握精神病人症状动态,防止监管工作脱节失控。

三、建立快速处置机制。分局制定了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了应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处置机制,明确综治、民政、卫生、残联、公安等部门职责分工,做好人员、车辆、药物等处置准备工作, 组织民警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民警的现场控制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能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严防事态扩大、恶化,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三川派出所积极探索和实践社会管理创新工作,针对辖区内精神病人众多,难以管理的实际,采取警民联动,多部门协同,多举措、多方式、重点管控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建立起了辖区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新机制,有效地维护当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永胜县三川镇辖19个村委会,人口约68000人,是滇西北人口重镇。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口近7万的大镇,派出所民警仅有11名,肩负着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管理等各种稳控工作。由于三川坝区内人口多且集中,重性精神病人也较多,据统计,辖区内仅重性精神病人就约有100人次,特别是部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给当地的治安环境构成了潜在的威胁。三川派出所根据辖区现状,结合当地重性精神病人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工作思路,系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管控工作。首先,通过对辖区内重性精神病人进行摸底排查,力争底数情,病情明;然后,通过对排查下来的人员信息,多次由所领导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工作,以信息情报为依托,制定相应的、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积极协调,形成派出所—村委会—病人家庭三方联动的管控机制。重性精神病人一般情况都有家属专门管护,但仍然有管护不严或无人管护的情况存在。了解情况后,派出所民警们主动上门,积极组织协调,从家庭开始,再到村委会,全面掌握重性精神病人的一切生活动态,并制定行之有效的管控措施,使之将该类人员的不安定因素消除在萌芽阶段。

——对重性精神病人分门别类,多项措施并举,加大对肇事肇祸病人的管控力度。对有明显社会危害性的精神病人,三川派出所定人定责进行管控。例如,在三川镇三友村委会有一间歇性精神病人,每年

三、四月份发病,俗称“桃花疯”。一旦发病,就会前往三友小学朝教室乱扔石头,曾多次砸坏了学校的部分玻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负面影响。该所针对该病人的情况,由三友村委会社区民警专责对其进行管控。未到发病前夕,民警就定期定时到该人员家中走访,了解病人病情。一旦有发病的趋势,家属及村委会人员就积极主动联系该所民警,开展相应的管控工作。视情况,视病情,一方面进行家属看管,一方面采取固定空间控制,病情严重时,则采取强制器械的管控。

——对重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一星期一见面”的亲情管控。重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对社会潜在危害性极大。针对这一类病人,三川派出所从本来就紧张的办案经费和紧缺的警员里抽出专门资金和专门警员对这类精神病人进行了重点管控。辖区有一精神病人于2006年发病时将同村村民打死,后因精神病免以刑事责任释放在家由家属管控。为确保该病人的管控,该所专门打造了铁锁铁链将其困锁在家,嘱咐其家人严加管护。同时,与村委会一道,一星期一见面,掌握其动态,并还时常由民警为其换洗衣服,深得坊间好评。据了解,迄今为止,此类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从未因该所的管控不力而再次肇事肇祸

中国江西网法治频道 严海平 记者傅海荣报道:今年以来,河下派出所按照上级公安工作的工作要求积极行动,采取四项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共排查出精神病人9余人,保证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不脱(漏)管、不失控,以确保两会期间社会、政治稳定。

一是做好汇报工作。派出所及时将上级公安机关的工作部署、要求,向河下镇政府做了汇报,争取他们的支持。政府多次召开工作会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保

二是做好排查摸底。派出所会同河下镇政府综治办、民政、卫生、村委会等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了全面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精神病人,派出所逐一登记造册,并按照要求录入信息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采集、录入数据及时鲜活。

三是责任落实到人。按照属地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管控责任落实到每个民警的身上,并由派出所牵头,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了派出所所长、民警、乡镇干部、村委会工作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员、家属或监护人共同管控的“五级”管控机制,有效预防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对神会治安可能带来的安全问题。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危害的,实行责任倒查。

四是灵通信息。做好管控工作,对经鉴定是精神病人,或确认发生过肇事肇祸行为,或有现实危害性、暴力倾向的涉嫌肇事肇祸的患者,由派出所协助政府有关部门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对经过治疗出院的精神病人,督促村委干部、家属或监护人、邻居加强对患者的管控力度,做到信息畅通,确保提前发现病情复发的异常情况,及时做好进一步管控与送治工作。通过集中送治,分类管控,确保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不脱(漏)管、不失控。

近日,辽宁省朝阳县境内连续发生间歇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的案件,对群众造成身心伤害。他们采取破坏电力设施、放火、持刀威胁等手段,破坏公共安全,其行为危及当地群众人身安全,更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这件事提醒我们,对于精神病人,尤其是有肇事肇祸可能的精神病人的管控工作,时刻不容忽视,否则会给社会和家庭造成危害。为加强对其稳控,警方提示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给予患病者更多的关怀和帮助。凡患有精神病的人(先天性除外),多为性格较内向,有话不愿向别人倾诉,或对某件事情不满,却得不到合适的解决。对于此类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常与其谈心,了解其心理动态,消除其矛盾根源,帮助其树立生活的信心,使其以乐观的态度看待事物。

二是落实以镇政府干部、村干部、责任区民警和其近亲属为主体的"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分别签订责任状,一旦发生精神病患者制造事端,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措施。

三是积极协调乡、镇和村委会以及民政、医保等各部门的关系,尽可能地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有条件的可以与患者家庭结成对子帮扶,平常对其生活进行照顾,病人发作时及时协助其家属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治

据中国有关权威部门的保守估计:中国的精神病的患病率大概是千分之十三点四七,中国的精神病患者已达到1600余万人,其中有160余 万对社会治安构成危害。精神疾病已成为中国人最易患的疾病之一。遗憾的是,他们并没有得到统一的管理和有效的治疗。我院是民政局所属精神病专科医院,从建 院起,就一直承担着收治常武地区流浪精神病人的救助任务,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交通的日益便利,人口流动性的增大,流浪精神病人呈现显著增长的趋 势,自2004年至今4年时间,我院共收治734例救助病人,经过多年的实践,在城市流浪精神病人管理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同时对遇到的问题也提出了一些建议,现探讨如下对流浪精神病人的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目前主流流浪精神病人管理状况的调查研究,针对救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对策建议,对我市流浪精神病人管理体系下一步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社会转型期内,各种社会矛盾显得尤为突出,一些人跟不上社会发展变化的节奏,产生较为强烈的失落感和心理不平衡,心理疾患比任何时期都更容易发生。据统计, 我国精神病患者达1600万之多,仅我县83万人口中,就有近4000名精神病患者。有的精神病人蓬头垢面、衣衫褴褛,在公路中间乱跑,阻碍交通;有的骂 人打人,甚

至残害邻里和亲人,一个社区、一个村如果有一个精神病人,尤其是重性精神病人,整个社区和村子的群众都会为之恐惧。

一、精神病人管控存在的问题

精神病患者作为一种特殊的疾病,对他们的治疗和管理直接关系到其他公民的生命安全,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精神病人的治疗、日常管控主要以家庭为主,而这种管理却存在许多问题。

1.1 精神病人接受治疗情况差。

随着交通的日益便利,人口流动性的增大,流浪精神病人也呈现显著增长的趋势。据统计,我院04年收治流浪精神病人128例,05年收治142例,06年收治202例,07年收治262例,上涨比例依次为10.9%、42%、29%。虽然经过数次调整,目前收容病区床位已增至93张,但仍然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病人的需要,目前病房收治病人达116位。精神病人的治疗费用根据不同病情,每人每月在元,无监护人和优抚对象精神病人所需的基本治疗,费用由县民政局 和镇街政府解决。对于“武疯子”,因其监护人不愿管理,在病情较重时,由于其社会危害性大,便由镇街政府出面处置,其治疗费用基本也由镇街财政解决。对于 镇街财政来说,这笔资金负担起来十分困难。有监护人的精神病人,由于大多数家庭经济状况差,难以保证病人能得到长期正规的治疗,难以保证治疗效果,多数只 能找点土方来用,或断断续续在医院买些药,民政、残联方面也没有单独的精神病人医疗救助政策。

1.2 监护人监护责任落实差。

虽然法律在精神病人的监护上对家庭成员、村(居)委会、地方政府都做了一些规定,但因精神病人发病时间长、治疗费用高、难以控制其 行为等原因,加上多数家庭早已因此陷入贫困,无力监管,大多数监护人失去了信心和耐心,基本上没有进行有效监护。村(居)委会的收入来源少,没有必要的设 施和资金,也难以落实对无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地方政府没有专项资金,也难以落实监护责任,只在“武疯子”肇事时才采取一些强制控制、治疗措施。

1.3 监管机制不完善。

目前涉及精神病人管理的牵头协调、经费渠道、救助机制、治疗管控、医疗保险、应急处置等问题,在一些法律法规中有一些规定,但是操作性不 强。如定点医疗、强制收治、监护责任等没有有力措施来保证落实,没有统一的组织协调机构和人员,没有保障经费,没有纳入医疗保险病种等。一些精神病人经过 医院治疗后,自知力恢复,可以出院,却找不到接纳的地方。

1.4 流浪精神病人管理难度大。

精神病人难以控制自身行为,经常脱离掌控,经常有精神病人到处流浪,为了不影响城市文明形象和市容市貌,一些地方将本城的流浪精神病人收集装车,转移到相邻省市区。 1.5流出通道不畅,病人积压。

疏通流出通道是搞好流浪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重要环节,它必须要有准确的家庭、社会资料作保障,现有的问题是:(1)伴有聋哑、重度智能低下的精神病人根本无法说出家庭地址,只能在医院滞留下来,目前尚无有效的分流通道。(2)一部分病人经过治疗,病情缓解,能够搞清家庭地址,与家庭和当地政府联系后,对方却一直不愿来接,甚至拒接。(3)找到家庭住址需要护送返乡的病人,救助方式也发生了转变,首先必须与病人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取得联系,确认人员信息,对方同意接收该病人,才能根据苏福民[2005]56号文件规定,将其移送至跨省救助站(苏州)转送返乡,这样就造成了病人来不及转送。由于出口不畅,使滞留的病人逐渐增加,最后必然成为政府的沉重包袱。

1.6 救治对象概念不清,家属监护不力。

流 浪街头的精神病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无着的精神病人;另一类是有着的精神病人。公安等机关发现流浪街头的精神病人护送到救助站,由救助站进行甄别、鉴定, 对有着的精神病人通知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接回监护、治疗,家属、单位拒绝接回的通知流出地的民政部门接回;对无着的精神病人,再送我院收治。

常 州目前有六十六个派出所,有的派出所只要一碰到流浪人员,不管是否有精神病,或不管是否能找到家属,不经过梳理就直接送来我院,还有的派出所将一些刑事犯 罪分子和一些民事诉讼人员也送来我院,给管理工作带来了相当的难度。个别本地病人有家属,但家

属对病人基本不承担监护责任,致使病人屡次被送入我院,这无 形中增加了工作量。

1.7 治愈病人何去何从,缺乏相应的法规指引。

经 过治疗,一部分自知力恢复、临床全愈的救助病人,由于各种原因滞留我院,无法流出。我们能否让病人自主出院?目前尚无可依据的法规指引。还有一部分病人, 虽然已达临床全愈,但精神病有其特殊性,有些病人需要长期服药,或残留一些如失眠、寡语、懒散等不影响其他人的症状,这些病人回归社会是最好的办法,有利 于社会功能的康复,对于流浪的无着的这部分病人,本该移送相关福利机构或敬老院,但由于对精神疾病的不理解或恐惧,其他福利机构都拒绝接收此类病人,或即 使暂时接收了,一旦发现其稍有睡眠差或异常举动不问原因就又立即返送回院,造成康复期病人长期积压在治疗病房内。针对这种情况,是否有更科学合理的解决办 法? 1.8 病人来源复杂,诊治困难。

流 浪精神病人最明显的特点是病史不明,对病情一无所知,没有主诉,根本不配合检查,这些对诊断、治疗带来很大困难。其次,病人来源复杂,不同地方的病人口音 不同,文化存在差异,交流较为困难。第三,这类病人入院前流浪背景不清楚,有无犯罪前科或其他特殊背景都无从知晓。第四,流浪精神病人没有监护人,一些告 之

签字制度无法落实,有时会影响治疗,还有的病人躯体情况复杂,需要仔细检查、甄别等。

1.9 救治资金不足,难以保障。

首先,流浪精神病人大多无法提供病史,缺乏用药记录,为了控制精神症状,常使用一些价格相对较高的、不良反应小、较为安全的新型抗精神病药;第二,流浪精神病人伴有躯体疾病的比例较高,本文资料显示占34%, 在治疗精神疾病的同时必须治疗伴发的躯体疾病;第三,近年我院在收治流浪精神病人工作中,曾收到伴有艾滋病、梅毒、肺结核、肝炎等传染性疾病的病人,故为 了保障医护人员及其他病人的健康安全,以防交叉感染,同时为病人负责,必须进行一些必要的辅助检查。另外,每个病人收治后,都要提供衣服、日用品、伙食等 服务,这些大大增加了医院的开支,加上目前物价飞涨,每人每月560元的补助只是杯水车薪。

精神病人问题已是一个重大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救治不及时或看管不严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危险。精神病人特别是重性精神病人的救治和监管仅靠亲属 远远不够,需要政府将这一群体的救治纳入国家公共卫生安全投入的范围,从政策上、经济资助上提高家庭监护能力。

针对以上问题,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建议与对策。

2.1增开病区,政策向收容病区倾斜。

我院即将进行整体迁建工作,在新建的院址内,将加大精神科的设施设施投入,增开精神科病区,特别是收容病区,按目前的收容病人增长趋势,再过5年,积压在病房内的流浪精神病人将会突破200人,这就需要设置4-5个病房,为便于管理,最好专门规划一幢收容楼。同时,按我院“大专科,小综合”的办院宗旨,协调好各部门的关系,加大对收容病区的投入力度,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在政策上也要向收容病房倾斜。 2.2协调各部门关系,尽量分流流浪精神病人

在收治无主精神病人期间,我院向司法局提供收治病人基本特征,由司法局向社会进行公示,在公示期满后,精神病医院开始全面康复治疗。通过一段时间治疗后,待病人病情稳定,能够查清住址,接送回原籍。无法查清的,报请主管机关同意后,可以送到福利机构或当地敬老院按“三无”对象进行安置,同时为其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3与各派出所、地方民政部门增加沟通

常州辖区内共有66个 派出所,各派出所对流浪对象的理解也不尽相同,这就需要多同他们沟通,明确我们收治的对象,救助的范围及程序,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对于那些不履行 监护责任的家属,我们要和当地民政部门联系,让他们督促家属加强对病人的监

管,必要时我们也会通过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舆论的力量加以约束。

2.4完善告知制度,同救助站加强联系

流浪流精神病人虽无监护人,但并不是说医务人员对病人的处置可以随心所欲,病人虽在医院,但还属于救助对象,因此一些特殊检查、治疗、用药等要及时与救助站沟通联系,取得其认可和配合,尤其是合并一些躯体疾病需要其他内外科治疗时,更应与救助站联系。 2.5加大救治资金的投入,切实保障资金及时到位

病 人的飞速增多及物价的上涨等各种原因导致救治经费严重欠缺,而目前采用的办法是年终按每月核定一个基数统一下拨救治经费,这种方式制约了我院工作人员工作 的积极性,救治的越多,经费开支越大,经费更加入不敷出。对于外地涌入的精神病人的救助救治,国家没有专项拨款,救治费用无法落实。因此,应将救治流浪无 主的精神病人的经费纳入救助的总盘子,政府财政也应给予大力支持。救治费用应采用实报实销的办法,这样才更有利于救治工作的开展。

总之,通过我院多年收治流浪精神病人的实践,我们觉得流浪精神病人缺乏有效监护,病情得不到及时治疗,对城市市容及社会治安带来较大影响,因此对这些病人加 强管理对维护社会安定有重要意义。特别是近年精神病人伤人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我们建议将这些

病人纳入社区精神病三级防治网络中,实行属地管理,在住院费 用方面给予一定政策上的倾斜,以确保他们得到及时的治疗。作为医院方面,我们也不能仅满足于控制急性期病情,病情稍有好转,找到家属后,应尽量说服家属不 要急于带回,而应达到一定的疗程,这样才利于疾病的康复。同时要重视对病人的心理疏导,增强其应对各种不良刺激的能力,对家属做好出院宣教工作,指导他们 正确照料病人。

三、农村精神病人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近年来,农村精神病人群体不断扩大,一些病人散落在社会,成为极大的治安隐患。据了解,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因其突发性和不可预料性,极易造成无辜者群死群伤,从而引发信访诉求问题。而我国刑法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而受农村传统观念、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这些精神病人往往难以得到有效救治和管理。

一、精神病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 是乡村管治能力的缺失。农村精神病人肇事惹祸后,乡村虽将其列入精神病管控人员进行监管,但精神病人发病有突发和不可预见性,乡镇往往只是提供信息,肇事 后也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只能督促其亲属加强监管,督促村委会加强防范宣传。其亲属出于多种情

况考虑,对其治疗不彻底和不负担,无力采取更安全有效的防范措 施。

二 是医疗等救助机制的缺失。一般精神病人发病后,乡镇卫生部门没有有效的便宜药物对其治疗,间接造成精神病人病情加重。一旦肇事惹祸,造成严重后果,公安部 门才会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鉴定。如果确定当事人在肇事惹祸期间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将不负刑事责任并被遣送回家,形成精神病人肇事“事前没人 管,事后也没人管”的局面。一些农村家庭为不让精神病人危害社会,往往简单地把他们关在家中不让外出,有的甚至将手脚锁住。这些病人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 成为当前农村最困难的群体之一。乡村两级对这些人的帮扶也有心无力,除了给符合条件的精神病人办理低保外,由于没有其他的救治经费,只能逢年过节象征性地 送去一些慰问品,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家庭贫困现状。

三是大部分精神病人得不到有效救治。据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参合农民患精神病在省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补偿标准为减300元后按63%计算;门诊费用可全年累积起来报销,但封顶线为2000元。而一个精神病人每月的治疗费用在2000元 左右,长期住院治疗费用很高,一般农村家庭就很难承受,部分病人往往在病情得到控制、有所好转时,就拿药转到家中服药治疗,由于许多时候服药不及时、护理 不到位,造成病人病情反复。无钱住院治疗的病

人往往被亲属用铁链、铁锁、铁门像宠物一样囚禁在家中。一旦看管不严,往往造成严重后果。

四 是收治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存在没人管、不愿管和没钱管“三难”问题。对那些家庭无监护能力和流落社会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社会、单位、村委会和家庭都怕 惹麻烦,怕出力不讨好,反而招来事端。而收治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需要钱,有钱人不愿出,困难人家又出不起,村委会和基层政府又负担不了,相关职能部门 又无此项开支,最后导致收治管控精神病人工作难以开展。

1、 完善工作机制。要完善定期排查机制,确保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做到早发现、早控制;要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把收治管控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 设立财政专帐,专款专用;要完善责任倒查机制,对摸排不细,工作失职,管控不力导致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造成严重危害的,实行责任倒查。

2、 强化监督管理。对病情轻微的病人,可采取由监护人(单指家人)出一部分、国家帮扶一部分的两结合的办法筹集资金,对他们进行医学治疗,让其逐步康复;对高 危精神病人,可采取由县一级政府牵头组织,对他们进行医学及病情级别鉴定,由政府和个人双方共同筹集资金,选择合适的地方,安排适量的人员,实行集中强制 治疗和监控。对康复的精神病患者建立跟踪监护档案,定期组织复查,减少精神病复发引发的社会危害。

3、 统筹经费管理。过去,对于精神病人的管理是依靠卫生、公安、民政三个系统来完成的。卫生系统负责精神卫生知识普及和精神疾病的基本治疗;公安系统负责特殊 情况下的强制性义务监督和执行强制性治疗;民政系统负责为特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义务救助。可长期以来因为经费问题形成了家庭支持系统比上述三个支持系统强大 有力,农村精神病人基本上是由病人家属负责看管和治疗,导致大多数农村家庭因此贫困,不得不放弃治疗,精神病人最终危害社会,流浪街头。如何让相关职能部 门发挥作用,建立起新的精神病人防预管理体系,单靠某一部门或是某几个部门是行不通的,必须由政府实行资金统筹管理,部门联动的运行机制。可以将精神病人 管理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项基金,专门用于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管理。

琊川村2012精神病人管控措施

为切实加强精神病人管控,我村结合“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精神病人梳理排查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我村精神病患者按病情等级和危害程度全部就治、看护、管控到位。特制定本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神病人日常管控工作,认真落实分管领导和管控干部工作职责,防止精神病人漏录、漏管、失控,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及时加强与精神病患者家属交流沟通,通过登门劝、反复讲等多种形式,摆事实、论危害,努力帮助精神病患者家属打消思想顾虑,主动配合开展工作。

二是全面梳理,深入排查。以村民组为单位,认真开展村民组精神病人基本情况梳理。通过入户走访、调查访问等方式,组织开展全面、迅速、深入的摸底排查,仔细核对村民组精神病人的基本信息,全面掌握精神病人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对排查发现漏管和新增精神病人,及时登记备案、录入平台,内入管控视线,掌握现实动态,落实管控措施。

三是区别对待,加强管控。根据精神病患者病情和危害程度,将全村精神病人按照一般管控和重点管控两个层次全面列管。对一般精神病人,督促监护人、村民组建立监管小组,严密监控措施,履行监护义务;对重度精神病人,落实家庭、村干部和警区民警管控小组,确保盯死盯牢。

四是强化管理,跟踪服务。对在医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及时向精神病院等医疗机构了解掌握治疗及康复信息;对在家庭、本村监护的精神病人,认真抓好走访工作,全面了解掌握就治疗效和现实表现,督促指导其家属加强看护,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行为不失控。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排查,扎实做好了精神病人排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按照“街不漏巷、镇不漏村、村不漏户”的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开展了全面排查摸底。对摸排出来的有肇事肇祸行为(或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疑似精神病人,逐一送当地精神病院进行精神医学鉴定。

二、强化措施,建立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机制。 镇公安、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搞好分工和配合,认真开展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查控和收治工作。按照强制入院治疗、建议入院治疗、在家看护和一般关注四个管理级别,畅通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救助的渠道,随发现,随走访,随评估,随分类,进行动态管理。对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要进行强制入院治疗;对在家庭、社镇监护的精神病人,由办事处党委、行政及基层组织落实三级管控措施,同时督促指导其家属、监护人严加看管,确保不失控。对病情严重已收治的,由精神病医院负责管控,待其病情好转可出院时,由公安机关派人接回管控,其中家庭有管控能力的,由家属或监护人管控,由村、组落实专人管控。通过分类管控,确保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不脱管、不失控。

三、着眼长远,健全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控经费保障机制。

对公安机关强制送治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精神医学鉴定费用、基本治疗用药费用由财政给予报销并对其给予农村低保政策享受。对无法查清原籍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精神医学鉴定、收治应急处置、住院治疗和收容期间相关费用全部由财政负担。对经治疗出院的贫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免费发放维持治疗的基本治疗药品,所需经费也由财政负担。

四、严格奖惩,建立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控工作责任倒查机制。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收治管控责任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收治管控工作责任制,明确凡属一个职能部门应当解决的问题,由该部门认真负责解决;凡涉及几个部门解决的问题,由首先受理的部门牵头协商解决,难以解决的由综治委协调解决。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危害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凉伞镇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患者救助

服务与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精神病人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动态服务与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现就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项目带动、救助到位、管理得当,处置有力、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的好”。

二、工作目标和项目要求

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照管”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的项目工作目标,提升我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社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

由镇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镇综治办、残联、民政、卫生、派出所,各村、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成立凉伞镇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明确部门分工,整合部门资源,协调部门行动,加强督查督办,会聚工作合力,形成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民政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一)镇综治办将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排查、救助、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各部门以及有关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二)镇残联负责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管理工作;依法维护精神残疾者权益;向贫困精神残疾人提供基本药品费用补贴;承担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镇民政所对“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扶养人和抚养人)对象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实施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中无监护人、近亲属或户籍地在县外的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予以救助并护送回原籍;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中为贫困精神病患者代缴其个人应负担的参合、参保资金。

(四)镇卫生院负责建立健全三级预防网络,逐步与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相衔接;负责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入院治疗期间的管理;组织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治疗和康复工作的监督、检查、评估和技术指导;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调查和信息收集,建立监测、诊断、风险等级评估、定点强制治疗“四位一体”工作体系;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干预。

(五)凉伞派出所建立定期排查收治机制,及时摸清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包括曾经和潜在)底数并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制定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方案。做好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处置工作;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依法委托相关机构做好司法鉴定,并送定点医院强制治疗;负责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出院交接接回后的就地管理;配合镇民政开展流浪乞讨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并负责查找患者原籍。

(六)各村、各单位按照全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做好本辖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各单位,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以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为基础,摸清底数;以建立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疗与监管的社会联动机制为根本,实施综合治理;以提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与医疗为手段,改善和稳定患者病情;以全面做好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监管重点,强化管理工作;以增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处置工作为保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切实履责,加强配合。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按照责任分工,负责本辖区易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工作。

(三)依法操作,共享信息。各部门在实施服务管理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护精神疾病患者个人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在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发现、评估、服务、管理、信息报告等环节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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