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年可以献血三四次吗?

   浙江在线12月19日讯 这几天来,感恩这个词在新杭州人中变得热门。说起本周六的活动,大家都很兴奋。一位叫“帝天”的网友昨天在网上发出了“挑战书”,他说自己来杭州的一年多时间里,总共献过15次血,想要找找,有没有比他献血更多的新杭州人。

  来自四川的“帝天”网友,是一位浑身充满热血的汉子,他第一次献血是在读大学的时候,也就是在那时候,他了解到了献血的意义所在。毕业后“帝天”来到杭州,从事广告营销,工作后的第一个周末,“帝天”没事在武林路逛街,走着走着突然看到了血液中心。办完简单的手续后,“帝天”就开始了在杭州的第一次献血,而当工作人员告诉他浙江血库的紧缺情况时,“帝天”就决定将献血作为自己每个月周末的一种生活方式了。

  “身在异乡,你总想尽快融进当地,但有时候还是免不了有隔阂的感觉,我觉得献血就是种很好的让你找到寄托的方式,你想呀,当你的血液流进当地最需要的人的体内的时候,就等于是你的血流进了这片土地呀。”对于献血,“帝天”还有着自己诗意化的理解。

  我们相信,在千千万万的新杭州人中,像“帝天”这样的献血积极分子还有很多很多。从今天起,晚报与浙江省血液中心一起寻找献血最多的新杭州人(外省来杭创业人士,不包括部队官兵及学生),快快翻开你的献血证回顾一下自己的献血记录,凡是献血15000毫升以上的,请马上跟浙江省血液中心联系,电话。报名并经过血液中心核准的前30名读者,将成为周六感恩活动的特邀嘉宾,届时血液中心将向你们现场致谢。

  一个楼主捐献骨髓的反悔贴:

  怎么说,都没有错的,我们在做善事的首要是保证自己是健康完好的,类似那种不会游泳去救人的,完全不提倡~~~只不过还是希望大家捐献之前要慎重考虑,要么就直接不捐,不去触碰~~要么就认认真真考虑清楚,配对成功还是希望能捐献~~

  回帖的许多小伙伴都说献血给自己带来了危害,我们集中讨论下吧~~发言请中肯。

  先说我自己吧,小学初中属于我们班的体长生,运动细胞特别发达,后来被初三高三轮了之后,身体素质确实有所下降~~进入大学自己又差不多每晚跑步,身体素质好了许多,吃的也多~~额~~反正就是同学们眼里那种身体倍棒,能吃能睡的~

  很少生病,最多也就是感冒。

  大一的时候,第一次献血,200CC 完全没有任何影响;2009年。

  大二的时候,那会,因为各方面原因一直心情很不好,精神有点恍惚,好吧,反正就是不知道怎么想的,半年内的时间 献了2次血,每次400cc。2010年。。。我这种坚决不建议任何人这样做!!

  2年,我一共献了1000cc....其中有次是来大姨妈,隐瞒了医护人员。

  还有个附加条件,那一年我恰好减肥,也瘦了差不多10斤,这也可能是我身体素质下降的原因之一。

  在此后的一年半时间,我的身体确实跨了,用我朋友的话说,以前冬天我用的被子是寝室最少的,现在夏天还要用一床薄被子;

  然后,每个月!!你没看错啊,我发誓是每个月!都会感冒,至于什么时候感冒呢?就是在温差相对比较大的两天,比如是昨天太阳,今天下雨,早起就感冒了~~这种情况差不多持续到我大四,2013年12月,突然有2个月没感冒了(10月国庆节的时候发热了一次,挺严重的,还记得蛮清楚)我还跟朋友说,好奇怪啊,我这两个月居然没感冒,从那时候起我就差不多恢复了吧,至少不爱生病了,最近一次生病是今年8月,发热39°,不过我把这归结于正常的生病。

  然后,很爱过敏,换季就过敏,这些在大学前是从来没有的事!尤其是春夏之交,大学就不说了,在今年2014年的3、4月,两个月我总共过敏了3次!这里好了那里长,不过今年的夏秋之交我没过敏,也没生病,距离我第一次献血5年。

  还有个就是我的姨妈量变得很少,以前差不多要一周才干净,直到现在我都是2天就把最多的时期过了,3天就陆陆续续来些~第四天的时候就彻底干净了~~~

  告诫下各位,不要像我这样献血,对身体确实不好。

  但是!!要遵从科学道理,还是建议你在身体素质综合情况都不错的时候,去献个200cc,最少间隔2年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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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犯罪嫌疑人徐某等6名“血头”因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被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随着这些“血头”的落网,一个以“互助献血”为幌子大肆吸金的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按照相关法律,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因此,私下买卖血液为非法。但是非法血液买卖屡禁不止,既给患者用血带来安全隐患,又扰乱了无偿献血制度。

  互助献血竟成“有偿兼职”

  我国献血法规定,国家提倡并指导择期手术的患者自身储血,动员家庭、亲友、所在单位以及社会互助献血。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为缓解用血紧张的互助献血政策被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记者梳理公开报道发现,近年来,互助献血“变味”情况在各地并不少见,北京、广西、广东、江苏等地都曾查获“假捐血、真卖血”的违法案例,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部门前些年曾审查起诉非法组织卖血案60余起。在湖北武汉,因互助献血乱象突出,相关政策还曾被当地卫生部门暂停执行过。

  与此同时,有统计显示,2015年,海南、广西、新疆、甘肃、广东等地的互助献血率都超过了9.3%,有的地区甚至高达35%。南宁两家大型医院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南宁互助献血所占比例一度在全国城市中排位靠前。

  记者在多地走访发现,互助献血已成为一种“有偿兼职”。“用血紧张时,血站、医院等地附近就不乏‘血头’身影,有的公开‘拉客’,甚至还出现‘血头’长期蹲守在医院窗口的情况。”广西某三甲医院的一位科室负责人说。

  记者前不久在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附近看到,一些疑似“血头”的人在周围晃悠。记者以咨询互助献血名义上前攀谈,一位男子告诉记者,要持医院开具的互助献血申请单据,按照需求量,“血头”再安排人过来采血。“填单子的时候就填是同事或亲戚朋友就行。”

  在一些人流密集的区域,印有“有偿献血”字样的小广告也并不鲜见,在北京南三环宋家庄交通枢纽附近,记者看到了张贴着的互助献血小广告。取得联系后,对方表示将血型、体重信息短信回复后就可以“很快接到活儿”了。

  在网络平台上,各地打着“互助献血”名义参与违法交易的也不少。记者在QQ群中搜索关键词“有偿互助献血”,显示相关QQ群逾120个,涉及区域涵盖了全国绝大多数省份,既有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也有中西部地区城市,很多QQ群直接在说明里对互助献血明码标价,有的单个群群员人数甚至超过1600人。

  记者采访了解到,有偿互助献血隐蔽性强、分工明确,“血头”往往能从中牟取高额差价。

  “患者通过医院正常用血的话,血液是无偿使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存储、检验、运输等成本费。”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事业部副主任王鸿捷说。

  与正规渠道用血不同,血贩子借助互助献血非法低买高卖,则可以获取高额的差价利润。据了解,以400毫升血液为例,“血头”每联系成功一单,可以获得四五百元的差价。

  在南宁此次查处的案件中,据犯罪嫌疑人徐某交代,到案发时,他组织了50次左右的“献血”中介活动,获利一万多元。据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徐祖某交代,他会支付给“献血者”每400毫升血液三四百元的报酬,然后再收取受血人或介绍人600元到1000元不等的费用。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血头”组成了完整的交易链条,分工明确,交易更加隐蔽。2015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曾开庭审理杨某涉嫌非法组织卖血案。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这些人内部分工明确,有人负责与需要血液的“客人”联系,有人负责发布广告,有人负责在医院等待,有人负责领取献血互助单,有人负责带领献血者前往医院体检和献血,每个“血头”负责一部分工作,彼此相互配合。

  与此同时,交易环节“线上化”趋势明显。记者随机加入了一个名为“北京互助有偿献血”的QQ群,群里共有362人,十分活跃,不时有购血需求的小广告弹出。记者佯称参加互助献血,联系了管理员“屋里屋外”。管理员告诉记者,“我的工作是牵线搭桥拉人头,主要是在网上发信息和在一些地方贴广告。团队还有人在医院负责找买家,彼此配合。”

  疏堵结合才是根治之道

  专家表示,非法血液买卖既给受血者带来用血安全隐患,又冲击了无偿献血制度,加剧血液供需矛盾。

  “对于采集的血液,事后会有检测。但是检测往往仅针对严重的血液传染病,如艾滋病、梅毒等,对于血液中的药物成分并没有安排检测环节。如果献血者是高血压,在吃降压药,我们献血前的常规检测就检测不出来他是高血压,之后的血液检测中也没有对药物的检测步骤,所以含有降压药成分的血液就会进入血库,受血者输入这种血液后会对身体产生一定危害。”王鸿捷说。

  尽管存在这种风险,但如果患者的正常用血需求不能满足,“血液黑市”的出现也是不可避免的。一位曾参与“互助献血”的“献血者”直言:“有的病人急需用血,我们‘献血’,不但本人可以获得一定费用,也能帮到他们。”

  专家建议,在加大打击非法献血的同时,应不断完善现有的献血用血机制,疏堵结合才能根治血液非法买卖乱象。

  目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已要求互助献血率较高的地区加强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工作,仅在稀有血型和急救用血等情形下方可启动互助献血,并要求各省制订和完善血液应急保障工作预案,并组织实施。

  南宁中心血站副站长陆祝选介绍,去年以来血站加大了无偿献血的宣传发动力度、优化血液调配,从去年底开始已经暂停A型、B型和AB型红细胞用血的互助献血工作。

  受访人士认为,可进一步优化管理,控制互助献血比例,根据血液供应情况实行阶段性、季节性互助献血。同时,卫生部门可主动搭建互助献血平台,患者如需互助献血可借助平台求助等。

  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可达表示,要进一步完善现有献血用血机制,一方面应做到安全采血、用血透明,做好公益宣传,打消公民对于献血和用血的疑虑;另一方面,应统一明确献血者的补偿和奖励措施,如加快推进血费异地报销等,为既往献血者用血提供优先和便利。(半月谈记者 向志强 徐海涛 董建国 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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