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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上的星星依然闪烁
  天上的星星依然闪烁。1068夜航班,阅读时间。世变化无常,读一本书,让自己的内心变得安静。今晚为你带来这本新书,来自于苏美,《倾我所有去生活》。苏美,随笔作家,现任职于青岛某大学。她的文字作品大大咧咧,又针针见血。谈情爱,妙语不绝,令人莞尔大赞;叙写亲情,寥寥数语,直指。她幽默生活中的人和事令人惊叫,她也是豆瓣网友评出的9.6分当代神级吐槽家。
  先来读出这本书第一章的文章:《倒腾人生》
  每个人都曾对新生活充满憧憬,比如我搬来新城市,搬进新住处,认识新同事,结交新朋友。当然,这个&新&,当时仅对我而言。青岛的老城区,旧的没办法看。我的新住处,其实也是风雨飘摇、即刻倾倒的模样。
  可即便这样,也无法一个人对新生活的憧憬。我的同事G,是个热腾腾的姑娘,说话干脆利落,办事风风火火。但和她的倒腾比起来,这些都算不上是特点。沿海一线寸土寸金,学校认为给我们个立锥之地,已算了。因此我们这栋楼的屋子里只有一桌一椅一张床,除此之外就没地方站人了。但G就有这样的热力,在这小小的螺丝壳里做道场。她把桌椅板凳的调整了N多次,不停测试这个房间的可能性,直到达到最高效的安排,这才算稳定下来。我计算,从去年底到现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她至少换了5次格局。这是很惊人的,因为这间房子总共不到9平米。而且,女人的东西多,瓶瓶罐罐的,挪动一下,基本上等于地震一次。
  我的屋子,是一分一毫都无法挪动的,因为我还有个同屋。今年新进人员约有一百,这当中90%以上是博士或者博士后,短时间挤在这栋小楼里,也难为了学校怎么协调。好在这个同屋教养很好,行事安静,爱干净喜漂亮,喜欢倒腾屋子也有空闲。我也乐得撒手,随她怎么倒腾。
  人生有涯,而倒腾无涯。4年前,我也曾是一个倒腾狂。那时候的日子很不可理喻,因为2004年9月到2005年9月一年间,我搬了8次家。搬一次家,就像火烧一次。在不停的流窜当中,丢失的不仅是我的财产(比如垃圾桶,衣服,零零碎碎),更丢失了我倒腾的热情。
  这8次搬家让我明白一个道理,生活无法完美,连差强人意也很难达到。这个道理现在看来如此显而易见,但当时我26岁,新婚不久,又刚回学校,对生活当然有诸多憧憬。每搬一处,就尽可能的使之干净漂亮,虽然有时客观条件如此之差,以至于我们根本就不想回去住。在搬过8次之后,特别是2004年的12月31这一天,我彻底服输了。
  那一天很难忘。因为它是我和耳东陈作为夫妻,共同度过的第一个新年。那一年的冬天雨雪特别多,气温低的让人胆寒。那一天我们有个约会,是耳东陈的夫妇俩请我们吃饭,时间定在下午6点半。但在6点的时候,我俩仍在搬家。新居狭小阴冷,我蜷坐在床边,等着耳东陈换门锁。门开着,屋里没有暖气。他始终没有换好,我的手脚全部冻僵了,前心后背沾满了寒气。
  在赶往约定地点的出租车上,我们都知道,必定要迟到了。天渐渐暗下来,天全黑时,新年就要到了。我和耳东陈在后座各坐一边,各自望着不同的街景,一言不发。我的眼泪掉下来。明天就是新年了。也就是从那一刻起,我隐约感到,这就是生活。我必须面对的、千疮百孔的生活。我之前设想的种种欢乐的新年景象,都没有实现,迎面而来的只是寒冷和灰心。
  当然,四年之后,我面对了更多的新生活。我和耳东陈分到了新居,墙壁很白,也足够大,就算生一个孩子也还够。我到了新城市,有了新居,也有了点钱,怎么倒腾都没问题。但是当年那个热气腾腾的自己却不见了。我不再热切的渴望一副如何窗帘,一壁如何的书架,一种如何的生命。而是有床就睡,有饭就吃,余下一些力气,干点力所能及的工作,这就很让我踏实了。
  《亲爱的大象》
  我的同事辣妈女士,名不虚传,是一位很辣的女人。我们俩常在一起长吁短叹自己的身材。她的感叹毫无道理,因为她生了一个足斤足两的女儿,这好比博士秃顶,直可理直气壮,而我一个无房无车无后的败家子,居然也敢秃顶&&我总不能安慰自己说游手好闲也颇费吧。
  辣妈女士之辣,浑然天成,事实上她非常羞涩,跟她去购物,领子稍微低一点,她就嗷嗷叫,握着胸口不让我看。而我又大又深的V领不能解气,耳东陈有次实在看不过眼,瞥我一眼说:这位大婶,您的领子开到肚脐上去了。和辣妈购物,乐趣多多,第一是因为她羞涩,穿了新装,不大肯出试衣间,要么把我拽进去,在狭窄的试衣间里挤挤挨挨,评头品足,活像一对同性恋,要么是刚穿了半截子,就嗷一声脱了,说太吓人了。乐趣之二,是因为她出手颇狠。我虽然是穷人,但穷得很天真,看见她下手买近千元的鞋子,我也乐得吱吱叫。
  辣妈女士另一个特征,是她不能一个人吃饭。这一点很妙。我很难理解这一点,因为我从来都是独来独往。有伴儿很好,但若不是舒心的人,或者喜欢的人,我是宁可一直独来独往下去的。有时她的课在上下午,必须在学校吃顿中午饭。她的解决方法有二:一,拉我去;二,吃方便面。一个不能独自吃饭的女人,很容易得到男人的,从而获得浪漫,而我想不出有什么事,是我自己不能做的&生孩子算一件,但生孩子于我,即便是两个人,也很难做到。
  两个已婚女人,必然亲近些,两个年纪相仿的已婚女人,简直就是一个栅栏里的母鸡。我们必然聊天,聊天的内容必然是丈夫,而聊到丈夫,她必然无比怅然地说:结婚了,真的就不再浪漫了啊!
  辣妈是个喜欢看韩剧的女人,喜欢韩剧里所有浪漫、深情、至死不渝、腻歪的小眼睛面瓜男。她喜欢皮草,含羞,非常正直,丈夫是她青梅竹马的男友。我非常爱她。她那么怅然,我也 不免礼貌性地想怅然一下,但提了半天气,发现那声叹息怎么也吐不出来。我并不怅然,因为婚前婚后待遇差不多。这并不是说,待遇向来很好,而是说,我的待遇一直很烂。
  我得到耳东陈的第一件礼物,是一只玩具狗。这只狗共计人民币28元。现在躺在我无人居住的家里。我一辈子都不是那种甜丝丝的小女生&&撇个内八字,乖嘟嘟地一手牵着男友的手,一手抱一个毛绒玩具,可爱地走在大街上。从小到大,我连一件粉红色的衣服都没有,拎着那只玩具狗走在街上,像是拎着一个,别提多尴尬了。
  第二件礼物,是一对音箱,陈先生自告奋勇地帮我修音箱,把它们彻底修哑巴了。那时我们的关系已经非常稳定了。有一天我们去买音箱,我清楚记得是300元。我要自己掏钱,他不肯,争执了一会儿,我说那我就掏150元,他更气了,于是两人在大学门口怄气。我那时很天真,超过50元的礼物,都觉得不能收。陈先生为什么怄气我至今不解,也没问过。
  他曾想送我一条裙子。该裙子从上到下,由白色渐变成深绿色,我那时刚染了棕色的头发,如果穿上那条裙子,刚好是一棵茁壮的戴眼镜的大葱。他也送花,还认剪了刺,结果送来的花,不是玫瑰,而是月季,而这些月季的花心里,喷了非常假的劣质香精,他剪刺的时候,把叶子全都剪掉了。所以我的房间里,隔很久就会出现一把冒着刺鼻怪气的秃杆子假玫瑰。我的舍友因此还患了一阵子过敏性鼻炎。
  今年看到霹雳五号《Walle》里一个镜头,是Walle带Eva回自己的小屋,又喜欢又激动又紧张,一下塞给她一个灯泡,一下又塞给她一个魔方,高兴得手足无措,把自己捡到的破烂小玩意儿一股脑地都塞给Eva&&让我想起很久以前的好小伙耳东陈。
  我们当然也送珠宝,第一个是一只白金的指环,老凤祥的,打折后120多块。这个戒指我非常爱,结婚后却丢了,我心疼得要死。接下来就是结婚钻戒,打折后一口价550元,这我都嫌贵了,我曾去地摊上买10元的假货,回去糊弄老人家高兴就完了,他怎么也不肯。我无所谓得很,因为除了第一只戒指,我确实不喜欢任何珠宝首饰。那时候我们非常穷。我辞掉了工作,双方父母都周济不了,不算吃住,单学费一年就1万2,两个人吃喝住行都靠他很少的工资,那时几乎是连一千块都要跟人借。后来他涨工资了,我也找到点外快可以赚,才宽裕了点,但仍旧很紧张。
  这么写着的时候,突然觉得,那时候可真穷啊。可现在想想,那时是我们最幸福的时光。两个人都在读研究生,心里干净,不忧愁现在,也不将来。他时常骑着他的破车,把我从交大送回外院,然后再自己骑回去。春天的时候,一起在交大看樱花,看女生。那时候不觉得自己穷,也不苦恼,只觉得傻乎乎的劲头很足,吵架,和好,哭,赚钱,偶尔下馆子,去什么地方玩一玩。
  写起来很浪漫的样子,其实完全不。我婚后不适应,常找茬跟他吵架,又没钱,一年搬了8次家,最后一次房租是每月50元。那一年冬天又冷,我瘦得只有100斤,每天拖着两筒鼻涕四处上课。有一次鼻窦炎发作,眩晕得不能下床,他来领着我去打点滴,坐在校医院阴冷潮湿的被褥上,给我讲《熊的故事》。他讲得绘声绘色,还带着表情动作,把邻床的女孩都逗笑了。那女孩说:&你们真好啊,他还给你讲故事。&我很领情,但我想:如果现在有个暖和的家,喝口暖和的汤,安静地睡一觉,安静地自然醒而不是被四人一间的宿舍吵醒,也许我会更领情。那段日子一点也不浪漫,我不敢感冒,否则嗓子会哑掉,不能去赚外快,手头就更紧。我们也很少逛街,偶然去逛,也是四处看看,就走开了。我的研究生同学对我的印象,就是一个灰暗的已婚女人,常年病着。我妈也因为结婚的事不顺意,和我长期僵持着。我虽然算不上豪门千金,但从小也属于小康之家,出门时不时也有车坐的。婚后劈面而来的生活,把我掴个措手不及。
  但如果我再仔细想想,三年里我们没有洗衣机,但我从来没有洗过一条床单,一件被套,一件外套或者是裤子。都是耳东陈骑自行车从我这里拿走脏的,送来干净的。吃饭时他也扒拉扒拉,把肉扒拉出来夹我碗里。我跟他在街上吵架,甩手就走,把他扔在大街上,他也是默默跟上来,一言不发,走一阵子就默默再拉着我的手。
  我俩都不是苦情的人。我神经很大条,天生对物质不甚热切,对浪漫也没什么爱好,对锦衣玉食无可无不可,他神经则更大条。我记得那时常常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笑出来。好玩的事情也很多,夏天坐在屋顶吃西瓜、纳凉,脚下就是西安城中村里脏乱差的泥巴地,偷看街对面窗户里的人,手很贱地捉屋檐里的猫,拿西瓜子丢脚下的行人,房东养了一只叫&胖马&的胖狗,我们在门口拉了一条晾衣绳,曾经试图收养一只病猫,城中村的网吧,澡堂,恶臭熏人的厕所,朝西的屋子墙壁都发烫,在地上铺上席子,两人并排躺下不能动弹。白鹿原,吃樱桃。假期去,在西安做入户调查,去陕北,金灿灿的小麦饼,不通风的窑洞。夜里的雨,他熟睡了,我做噩梦。他说:别怕别怕,我在这儿呢。我哭醒了,他捧着我的脸问:怎么了,什么了?于是我就更大声地哭。
  那三年我们穷得衣食无忧,穷得,穷得快乐。我们都不是苦情的人。那时候有很多没头没脑的快乐。我记得好多笑。他在学校球赛里进了三个球,我们偷走了别人埋在冬青下的饮料,笑个半死。我在车上偷了一根管子,回家锯开了当晾衣竿,我下楼偷砖头,来垫快塌掉的床脚,我把床板锯开,搭成凳子,耳东陈偷了房东至少四张椅子。冬天房间里没有暖气。我们的纸篓被偷了。衣服也丢过。我记得在被窝里我们也笑得的,可能是他说了个什么笑话。我心情不好的时候,他就只会背笑话给我听,都是从网上抄下来的,我就跟傻子似的哈哈哈笑。他的领导有时过来,请吃饭,我只管埋头苦吃,把他的脸都丢尽了。但他又夸我说:好,这才是咱媳妇。
  我那时瘦了很多,但还是比他胖。于是他常常好端端地用小指尖轻轻戳我,一只小蚂蚁的声音,从下往上呼号着喊:大象!大象!请让一让!我狂笑着捶他。或者两人静静地平躺,他又用指尖轻轻戳我,说:大象!大象!让一下啦!你挡着我手机信号了!我又狂笑。我是个很糊涂的人,常常转弯过早,一头撞在墙上,或者转身过急,一头撞在门上,或者走太横,一头撞在窗框上。因此身上常有不明来的淤青。但直到他看到了,用手一压,我疼得叫一声自己才发现,他问我怎么弄的,我也很苦恼。这时他又气馁又无奈地说:亲爱的大象,碰伤自己都不知道啊。
  他从来都没说过甜言蜜语。有一次不过,说了半拉句,把我俩都恶心个半死。人家一接电话,都是&喂,亲爱的&&喂,宝贝&,他一接电话,从来就是&喂,胖墩&或者&喂,大象&,从婚前到婚后,从来没升级过。我从来没享受过钻石巧克力的夜晚,没有烛光晚餐,没有玫瑰花束,旋转餐厅,没有甜言蜜语,名马香车,没有旋转木马和一江的烟火。
  我不是苦情的人,更不喜欢和不幸,或者拿它去什么人,压榨出什么扯淡的真理。我支持每个人都应该富裕、有钱。只是我们那时恰好没什么钱,也恰好不是极度缺钱,所以就没什么热望去挣钱,如果我肯地打工,他肯没日没夜地写程序,我俩多少会有几个钱了。但我们都不是那类人。我们这对柴米夫妻,常常晃晃悠悠,从市场提着一捆韭菜,或者一捆蒜苗,顺着一条,慢慢走回家。
  苏美的文字碎片《倾我所有去生活》。接下来一篇,《双喜》。
  昨夜做梦,蒋遥生了,生了个儿子叫称陈|(qi&n)。但蒋公姓马,徐公才姓陈&&真是牛头遇不见马嘴。醒来不多久,蒋公就电话我,说蒋遥生了,7斤半的大胖儿子,54厘米长。蒋遥的身板和我差不多,不久前她腆着丰硕的肚子在阳光下招摇,有人好奇的问她:姐姐,这是几个月的?
  84中的操场上,蒋遥曾帮我寻找过丢失的车钥匙,那好像就在昨天,可它却是在13年前。13年前,我们俩穿着难看的校服,在滔滔大雨里骑着发了疯的自行车;写过同题作文发在同一版上;甚至我们喜欢的男生,也是一对好兄弟&&其实我一直瞒着她,她暗恋的那个男生,才是我真正喜欢的。她去上大学时,我留在西安。她的初恋是个网友,没语音过,没电话过,没视频过,没见面过&&她根本不知道对方是男是女,已婚未婚,是人还是鬼,她还为他喝过酒,喝醉过,喝伤过。而我那时洁身自好滴酒不沾,扭捏着不肯恋爱。好像就在昨天。
  你看看,青春都是搞笑的。
  我奇怪她的肚子怎么能藏下一个人。她在我面前从容的换衣服,肚子那么大,像是吞了一个篮球。这怎么可能。她给我看B超图片,说它在这里。我专心致志兴高采烈。
  昨天你还和我的校园里下,语文课本里的《春江花月夜》。你还和我,逃学到红专旁的小书店,在那里买下的书现在还站在我的书架上,你看,《生与死的对抗》,《新月集》,还有我后来将要翻译的卡夫卡。我喜欢《新月集》,昨天还不,可现在喜欢。你儿子长大一点,我就要给他朗诵《新月集》。在我敞亮的阳台上,在金色的午后,用明亮的声音,朗诵《新月集》。
  你可以孜孜不倦的爱一个人,又深又久。13年前我们在小寨遇到的那个年轻,我早就忘记了,可你还记得。结婚后你说起过他,甚至还记得那一天的树叶和街上的歌曲。恍如隔世。真是恍如隔世。我的热力在几周内就能焚尽,连渣子都不会留下,而你是与生俱来的坚韧而又持久。那时我们多年轻。我想穿上小腿后有一条的和高跟鞋,尖尖的走在大街上。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你很少提起。我只记得你横平竖直的语文作业,还有窗外那些乱糟糟的鸟叫。你爸妈习惯了我去蹭饭,我记得你家低矮的茶几和宽幅的蒲扇。现在你住着28楼160平米的豪宅,左邻右舍都是国家干部,书架上满是人力资源或者优生优育的。你理应遇到这的欢乐。
  13年前认识你时,你还是一个小姑娘,害羞又内向。你瞪大了黑溜溜的葡萄粒儿眼睛对我说:上体育课必须穿球鞋!而现在的你,就那么的对一个非常非常好奇的小伙子说:马上就要生了!
  《没有什么必须要说》
  四十年前,我爹在新疆当骑兵。那时候他很年轻,骑一匹枣红军马,挎一杆枪,在昆仑山茫茫的雪原里行走。那时候,他有多年轻呢?帕米尔高原的积雪没过马膝,走不了几百米,枣红马就像从油锅里捞出似的,一身汗水闪着光,腾腾冒白汽。雪原之大,一望无垠,天上没有飞鸟,雪面上也没有走兽的足迹。我爹和一匹马就这么走着,走到天荒地老,居然没有把一颗心走荒芜。
  那时候他一定想着,再走20公里,边界西线就算巡察完毕,他就可以回哨所和班长报到了。我爹的班长我没见过,但在家里旧相册中看到过我爹。他穿了军大衣,脚蹬翻毛大头鞋,破烂的棉衣翻了瓤,头上顶着雷锋帽,跨在军马上像一个。但一张脸轮廓清楚,两只眼睛里全是光。那时他正年轻,挥舞着,把马的朝天嘶鸣,不管不顾的在雪原里奔跑,跑着跑着,人和马突然就都老了,双双跌落在雪地里。
  四十年后他住院做X光,查出一根肋骨断了。把我们吓了一跳。他自己想了很久,说二十岁时在帕米尔高原骑马打雪狼,一个闪失翻身跌下马,O住缰绳又翻身上马继续追。人和马哪追得上狼,但这一场追逐却人欢马叫,兴奋异常,隐隐觉得肋叉子痒,回哨所喝几瓶酒倒头睡,也就过去了。一根肋骨=一瓶酒+睡一觉。年轻时的算术总是这么简单。
  关于帕米尔高原,我爹说的很少。他并不需要多说,因为我长到十四五岁,还在每个暑假坐着军车远上昆仑山,在兵站吃羊肉揪片子,在汹涌的冰河边上吃西瓜。那时候我不听他说话。他也不和我说话。我和我爹的关系,就是直线关系。他把搪瓷饭碗从屋里砸到屋外墙上,是直线;把我姐一脚踹出,是直线;十八岁时向我呼啸而来的十多记耳光,记记都是直线。这些直线就是我和我爹最短的距离。我们一直没有什么可说的。也没有什么必须要说。我们坐在那里,吃饭,看电视,边吃饭边看电视。就这样。
  可日子就过去了。饭还是那些饭,电视还是那些电视,人却老了。突然的,就弯曲了。
  我第一次见我爹哭,是他从手术室下来。麻药过去,他渐渐醒来,突然眼角就滑下泪了。他不能翻身,不能动,颈子底下背着麻醉泵,不能用枕头,泪水就朝耳廓落下去。他就无声的落着泪,什么也没说。我只是愕然,像是撞见了不该撞见的秘密,哑口无言。那时候他还不满四十九岁,查出了癌症,利禄戛然而止,所有为人的和体面都让位给死亡。他拿肚子给人剌开,拿器官给人割掉,喝口水也要请人帮忙,刚起步的公司转手他人,电话一个月不响一声,像是在惩罚一个罪人,而每个来看望他的人,脑子里都在想:天哪幸亏不是我。他和死亡缓慢的分享每一分钟,彼此都有无穷的时间和耐心。我在想,从他落下泪那一刻起,永无天日的寂寞就上了。这寂寞一片,抓摸不着,唯一温暖的伴侣就是死亡。
  我爹曾说想找哭一场。我想他一定没有找到这样一个人。不是我妈,也不是我。说到底,他只能赤手空拳。我们的陪伴像是隔着玻璃的拥抱,无论多么情真意切,到底是无用。而他要和这个人哭些什么,这是一个秘密,我猜想也许有关人的一生,可这是一个禁忌的秘密。
  手术后两年,我爹回了西安。那阵子他恢复了不少,回西安和一个兄弟做点事。我那年去西安读书,下火车就看见他来接我。我们坐在608公交车上,除了客套,依然无话可说。车开着,到了钟楼口等红灯,车停下来,我隐约觉得异样,扭头看,看见他正在默默的落泪。
  他什么也没说,泪不停落下来。半空中,红灯计时器在一秒一秒的跳。有那么一刹那感到,我爹要跟我说点什么了,而我也如鲠在喉,不吐不快。可最终我们也只能沉默。
  我爹曾经非常年轻,两条腿就追得上雪兔,一杆枪把半身靶心打的稀烂,大雪封山,几个兄弟把方圆五十里所有酒瓶子都喝空了,最后拿着大头鞋跟哈萨克牧民换马奶酒继续喝,把日月喝出几个交替。三十年前我家书架上就站齐了整套鲁迅全集;二十年前家里一水儿的松下电器,包括电话机;十五年前大学新生报到我坐得是他的尼桑。无论如何,我都必须承认他牛过。可是,这又如何?他还是要去躺在手术台上,被人切的乱七八糟,逼他求饶,逼他认输。
  我和我爹,从来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话。我曾将鸡毛蒜皮的不顺遂归咎于他,仿佛竖起一个敌人就能抵挡时间的,好像只有这样才能对抗的。可他倒下去了。抛下我一个人,赤手空拳的面对无尽的时间,死亡终将跨过他的尸体扼住我的喉咙。
  我一直想和他说点什么,会突然生出蜿蜒的不舍,害怕遗忘,怕那些人和事,终将消失在时间深处。我想跟他说说帕米尔的雪原,说说那十几个耳光,说说老家的墓地和他压在枕头下的《幽明录》,但事到,只有沉默才是教养。回到家他在厨房做饭,当当当切菜。突然的他就说起怎么挑鱼腥线,怎么用蛋清裹牛肉,泡菜太酸怎么办,蒸馒头为什么面发不起来。我在一边剥蒜,尝一口砂锅里的汤问他咸淡。
  突然他就对我说:一个人,也要好好做饭,好好吃饭。
  我一直不大清楚,记忆是怎么回事。我和我姐相差一岁三个月零两天,可以说,除了双胞胎之外,做为姐妹,我们俩最大限度的共享了人生。但即便是这样,我多年后再和她回忆从前,却像两个账房怎么也对不上账,别说细节了,连故事梗概都对不上号。她带着我上了五年的小学,想必烦我不是一点儿半点儿。我常常想起那一年的夏天,午睡过后醒来,她偷偷溜走了。我迷蒙着双眼,万分委屈的穿过漫长的军区大院去上学。但我没有那个气性,走到一半,就坐在马牙子上痛哭起来。马牙子上是一扇窗户,窗户里是一个会计在上下午班。她叫黎春兰。她打开窗子问我:徐二!你哭什么!我非常羞愤难堪,一言不发走了。这个场景至今还很鲜活。我不明白为什么记忆不老。那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但夏天的热,绿色的树叶和我羞愤的心情,像是泡在福尔马林里,说不上鲜活,但却没有腐烂掉。如果你今天给我张地图,我还能指出我当年痛哭失声的具体地点。它的右前方,是一片荒芜的果林,左前方是菜园,后方是喀什军区部的大楼,绿色的墙裙,红色的窗框。
  我跟我姐姐说起这件事,她茫然。我姐的回忆里,也常常没有我。她说道那年的大年初一,我爸一巴掌掴散了她的马尾辫,她只好哭着和同学们去于老师家拜年。那一年的初一我在干什么,我也茫然。我不敢相信,这二十年就这么过去了。我不再想要跟着任何人去任何地方,我爸也老病缠身,不能再掴散任何人的辫子了。
  记忆像是一个意外,记下的都是不知所谓的片段。我们历史老师姓贺,叫贺遇莲,是个真正的。事实上,她兼着我们好几门课。她像个间谍一样在考试时,偷偷从一班溜到我们班,再从我们班溜到一班。她疯狂的陶醉在自己的权威里。从敞开的门我可以看到过道的墙。那边墙漆了绿色的油漆墙裙,她贼膝摸脚的向我们班摸过来时,绿色的墙裙里,就映出一个暗影。那次考试没什么可以抄袭的,考的是陈胜吴广闹的事,可我还是忍不住一次次的看那绿色的墙裙上浮现上来的暗影。
  我后来在乌鲁木齐的家具城里遇见过她一次。我妈停下来和她说话。我茫然的看着她。等她走了,我妈问我为什么不问好。我那时词汇量小,讲不出这样的话。我只说她不好。我妈也没有苛责我。我隐约觉得她也并不喜欢这个姓贺的。后来我看我妈的老相册,在一张尺寸很长的照片里,发现她俩曾经在一起下乡插过队。这想法就落实了。贺遇莲像是赵姨娘,我妈决计斗不过她。
  我长大后成了个老师,这说明我们的教育多么富有童话色彩。我最怕教师节,或诸如学生毕业这样大喜的日子。我连欣慰都困难。长大后我遇到很多不错的老师,虽然有些并不赏识我,但他们都是。但我人生中最大,却出现在我的童年时代。这太不公平了。
  可是连这些,都失去了。我在百度和google上搜索不到她,如果不是回头翻旧账,我也忘掉她了。我的童年没有大不幸。父母没有离婚,却不停在吵架,贺老师没有逼我吃粉笔,却让我在体育课上得了个50分,倒数第二名是90分。就在那个新建的教学楼的一楼,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得了一个50分。我姐姐是个很江湖的人,常常结交各色大佬,有着自己的生活。我全然忘记了。只觉得一切都懵懵懂懂的。没有尖锐的羞耻感,没有尖锐的受挫感,一切都像是被钝器所伤,伤痕在20年后才浮现出来。
  我的父亲是看不上我的。这一点我隐约知道。当年的我甚至为了讨好邻家的女孩,把我妈的一条手链偷去送她。我父亲幻想我有头脑,有主见,是个拿的出手的孩子。有一年在喀什,他带我去吃饺子,我把勺子杯盘弄得叮当响,他当着满桌子的人,教训了我,我看不见自己,不知道自己是否满脸通红。这件事我至今记得。很多礼仪都是我父亲教给我的,比如吃饭不要一直把筷子端在手上,不要站起来去夹远端的菜,夹菜要紧着靠自己的盘子边。这些礼仪我至今牢记,并受益匪浅。因为他采用了一种能让我一次牢记的方式,把它们教给了我。
  我不是一个合格的老师。因为我不爱教育人。学生迟到了,我看一眼继续讲课,学生旷课,我也继续讲课。教育当然有积极的方法,但是我最初的经验,教育和羞辱是密不可分的。礼仪这个东西,至今是我的硬伤。我不知道怎么春风化雨的和礼仪融为一体。对我来说,它代表一种。所以我和人的关系,总是有问题。太近了,我就忘了礼仪,而讲礼仪,我就无法和人亲近。我成年后仍然无法对礼仪产生应有的兴趣和尊重,对它的积极意义,我一直无法充分认识。
  这个姓贺的女人,估计对我姐姐也不善,但我姐很江湖,很有可能根本不鸟这个女人。但我不行,我内向懦弱,委曲求全。有一年夏天,大家在干涸的游泳池里练团体操,有个很经典的姿势,是五个人手拉手,白T恤黄裙子,中间一人直立,两侧的四人手拉手侧身倒下去,像半朵太阳菊,很漂亮。我大概是迟到了,这个女人让我在游泳池外罚站,那是我第一次有幸整体观看这场表演,那么多黄白的花朵都开了。我记得我站在喀什8月的骄阳里,内心茫然,觉得人生如此漫长,像一场罚站。
  我自小语文出众,却从没当过语文课代表。因为我沉默寡言,开口时不能成句,又不能饱含的朗诵课文。至今为止,看到电视里太煽情的片段,我都要换台,不是轻蔑,而是生理的不适,我觉得他们都挺真情流露的,正因为这样,作为一个看客,我才觉得尴尬。我小学的语文课代表叫陈恒,写得一手漂亮字,好容易她转学了,又来一个叫智圆圆的人,也是写得一手好字,她个子很高,脾气温顺。初中的语文课代表叫洪丽,有个极度不爱她的妈妈,为了夺第一,初一就熬通宵。高中的语文课代表我忘记了。因为到高中后,我进入青春期,突然开始谁也不鸟,和年级组长吵架,和班主任吵架,和我父亲吵架,连暗恋很久的男生,我也去吵了一架。这种情感表达方式,现在看来,简直不可理喻。
  到了高中,我才成了一个彪悍的人,之前16年在新疆,我都小家碧玉的。我妈逢人便说:我们二姑娘文静!我不大知道文静的具体含义,但看我妈的神色,是当褒义词讲的。我无法说我内心狂野。因为我一直很糊涂,到大学毕业,我也不知道,我的狂野劲儿,要到那个领域里,去破,去立。事实上,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我父亲在他生病之后,曾经说:我本该是个优秀的机械技师。说这话时,他的大部人生已然过去。我内心萧索,想着悲剧何止一端,在这条上再跑三十年,我也会说出同样的句子。
  喀什的岁月肯定比这还要久远,它们都消失了。可能溶解了,可能凝结了,埋在大脑的哪个皮层,我也无法断定。我现在回想起喀什,简直和外星球没有两样。漫际的戈壁滩上,一个传说中的绿洲。听起来美不胜收,但记忆里总有地荒的意思,比半天里的月球还遥远。那些人和事,在时光旅行机里面目全非。只有一点大家殊途同归,就是无止尽的衰老。
  我爸爸的同事赵三伟,已经死在301医院的过道里了。当年我家和他家面对面都住四楼,大年三十除夕夜,我爸和他在各家的阳台上点着冲天雷互相发射。我妈的女同事,被军人老公骗着离了婚,之后他立刻纳新。当年这个意气风发的阿姨是市合唱团的指挥,裤子拉链忘了拉,依旧大开大合的指挥完整个表演。我姐的好友徐冲住在我家楼下,长得天姿国色,整个一个翻版的曾华倩,我上大学时,她在喀什军分区当了一个话务兵。而军区大院当年的一个问题少年,现在居然在宝鸡当了营长带着野战部队。这些人的生活,像是没亲没友的节日里,在戈壁滩上空炸散了的烟火,四分五裂。没有消息的,差不多等于死了,有消息的,有些也是死讯。
  喀什是什么呢?它像是一个空间站,每一个到这里的人,最终都要离开。我父亲在这个空间站上,生活了30多年,等他返回地球时,他的父母已经死了,田没了,地也没了,兄弟姐妹们物是人非。内地对他而言,也成了外星球。我们这些新疆长大的孩子,没有和外婆的故事,没有从小的玩伴,没有和一个城市亲密的关系,我们不停的动荡迁徙。我刚到乌鲁木齐,见着公交车都惊奇。刚到西安,穿了平生第一条牛仔裤。喀什,就是一个荒蛮的外星球,我们荒蛮的成长,那种荒蛮的孤独,没有外婆可以抚慰,没有外玩伴可以倾诉,没有任何一条街道容许你的柔情万状。
  我先生常常在街头遇见他的小学同学。这对于我来说,是个太奢侈的体验。我记得很多我小学同学的名字,黄远,许宙,刘建军,景慧,田兰,玛依努尔,阿不力克木,林春,杨帆,金睿,陈蕾,但他们都在不停的消失,大多数是随着父母回了内地。班里有人转学走,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我常怀疑自己骨子里薄情寡性。大学毕业人人哭的泪流满面,在火车站十八相送,我只感觉到生理上的不适。我还记得莫名其妙要去合唱一首歌,指挥是我的班长,一名腰肢柔媚的四川男生,很爱音乐和地理。他的总体要求就是要唱出离别的感情。我很犯愁,因为我没什么离别的感情,既不难过,也不烦感,就是没什么感觉。如果有的话,只能算是恍如隔世,像是十几年来的离别小戏,又加演了一场。
  上小学时,院子里有两个孩子,和我们一对小姐妹玩的很起劲,我妈招呼她们去我家开晚会,敲着盘子唱《我们新疆好地方》,但像是一夜之间,她们就消失了,无影无踪,说是搬去了伊犁。我在军区大院里最好的朋友江才宇,也是一夜之间跑去上军校,最后消失了。我父母很要好的两家,也先后搬去了乌鲁木齐,两家的儿子,几年后再见,完全不是当初的印象。年纪小点儿的黎明弟弟,成了一个郁郁寡欢的高中生,和他父亲的关系相当紧张。想当年我拉着毯子和他在我家葡萄架下打闹,差点把他摔成脑震荡。另一个年纪大点的叫,青春期来得早而强烈,动不动就从二楼跳出来离家出走,97年再见他,去郑州上了军校,和我先生算是半拉校友。住在我楼下的荷花姑娘,去了乌鲁木齐后音信全无。
  这算什么呢,无非离别而已。
  我父亲在昆仑山上守边防,一年里有大半年时间不在家,我妈妈经常拉着我去车队送他。我习以为常,但我妈总想来点煽情段落,于是她教我问我爸:你什么时候回来?这个场景,用在戍边军人的宣传片里,非常合适,但作为生活,它太蠢太假,周围的人都笑了。我父亲也笑。我当然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我甚至不真的关心他什么时候回来。我真正关心的是,我小学什么时候毕业。
  春天时,喀什成了真正的空间站。围绕着它的不是寂静和,而是黄沙。我妈给我和我姐每人一条纱巾,把整颗头裹进去,像是一个抢劫犯,或者科幻片里的无脸人。顶着风沙我们上学去。教室的座椅,一天是要擦好几遍的。当时我们班有个男生叫什么辉,暗恋一个女生叫什么慧。他示好的方式,不是喀什人都体会不出好来。他每天早上一定头一个到,到了就把什么慧的桌子擦的一干二净。这一招比送999朵玫瑰实用,但又和它一样招摇。因为喀什的风沙如此之大,一夜的落的尘土,相当于欧洲城堡闲置一百年的意思。这个什么慧,一进教室,撞进眼帘的,就是自己那半张擦得锃亮的桌面。这一招在内地就看不出好来,因为风沙不大,擦了没擦,区别也不大。这位什么辉,了很久,直到什么慧转学去了乌鲁木齐,还无法忘怀,于是决定把她的名字刻在手臂上。但他缺乏远见,因为&慧&这个字的笔画实在太多,他刻得龇牙咧嘴,终于没有完成。他后来去乌鲁木齐当了骑警,常常骑马巡山,后来去可可西里盗猎者,差点被枪打中死在当地。我上大二时,有天夜里在宿舍打牌,他不知道从哪儿得知我的电话,居然打过来,他的热情似火遇到我的赌性正酣,我急匆匆要挂电话,他说,他们今晚在小镇过夜,就这么一部电话,几个战友每人也只有三分钟的时间。这边牌友催,那边战友催,一时居然语塞。他说当天和盗猎者撞了个当面,都开火了,有子弹擦着他的耳朵飞过去。当时我们差不多有5年没有联系。按照电影里的桥段,我现在应该已经嫁给他了才对。但我是喀什人,我知道,他给我打电话,因为我是他记得的唯一的喀什人。
  如果是我,在和死亡擦身而过的夜晚,只有三分钟,我要给谁打电话?我当然要给一个喀什人打电话,问他喀什军分区大院里的团职楼,它拆了没有。
  它当然是拆掉了,20年都过去了。军区大院的孩子们,都在团职楼下打沙包。因为如果住在团职楼,爸爸们都差不多一个年级,孩子们的岁数也就相差一两岁。那时候我妈常领我去一个女裁缝家,她的特点一常胖,说话都拉风箱似的喘,二是手艺很糟,做什么不像什么。我妈给我在一本也许叫《上海服饰》的书上选了一套衣服让她做,她做出来,我穿上去学校,就有人就说我是饭店里的服务员。类似的还有一条红裙子,我期待了一周,结果穿上完全不像个样子。可我还是穿着它到处跑,但打沙包时这条裙子很要命。经常有人明明被沙包挂了个角,因为没凭证,可以赖掉,但我这条裙子沾土就是个白印儿,无从,让人气馁。
  打沙包的人里,有个女孩子出手快下手狠,基本是按照军事标准来拦击我们的,基本上一个沙包丢过来,就是一棵。有人被砸疼了很不爽,女孩子们喳喳喳的吵起来,我姐也是当中一诸侯,当面锣对面鼓不怯场,声音忽高忽低,很震撼。我就不行,遇到这种战事,就懵了,握着沙包站一边儿,唯唯诺诺没个主张。到今天,我在当面对抗上都不行,前不久和一个恶邻对阵,照例屁滚尿流的败下阵来。
  风沙都是春天里来。每一道窗缝都有沙子飞进来,床上被上细细的沙,像是被人细细箩过一遍。绑好劫匪般的纱巾,开门扑进风沙里,对面不见人,沙砾尘土簌簌扑过来,隔着纱巾,张嘴还是满口尘沙,迎头顶着风走,侧身推着风走,转过街角,风就赶着推着撵着你走。顶风迈不动步,逆风停不住脚,衣袖呼啦啦的作响,耳朵里,头发里,牙齿缝里,脖领里,都是细沙。二月春风似剪刀啊,春风送暖入屠苏啊,春风又绿江南岸啊,我就是这黄沙滚滚的春风里一个野孩子,等着风沙里千树枝头十万花开,紫恨红仇的不。
  从空间看不到喀什,只能看到一望无垠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再往西走,就是这天地洪荒的小地方。据说它是中国版图上,最西部的城市。
  《心动综合症》
  作为一个女人,在这个年代想要活的正确,简直要身心畸形。关于女人的八道我一笑了之,比如碎嘴、善妒、心窄、斗艳、爱逛街,喜,见了婚纱都落泪,但那些男人幻想出来的女性优良品质,比如善良、宽容、感情&&我也不买账。
  英文里有两个词&crush&和&crash&长的太像,我一直认作一个词。crash是&车祸&的意思,crush叫&突如其来的心动&。两个词我分不清,因为直觉它们之间一条暗道相通,那就是&突然&和&性&。直到有一次看电视新闻,说据统计每年死于车祸的人数以万计,才发现我多书呆子气&&车祸和突如其来的心动,两者最深刻的联系,在于其高频发生。
  假如&心动&也算一种病,我肯定是重症患者。春花秋月之际,是一定要发病的,夏雨冬雪万不容错过,倘或遇到奥运世博国庆节,一高兴也是要献个礼的。至于对象的类型,简直有北大的风骨:兼容并包、思想:从多毛刺青的野兽男,到摇摇欲坠的瘦诗人,都能撞到我的某个频率上来。这样一来,我就很忙,一颗心简直是重灾区,不是忙着遭灾,就是忙着救灾。后来我去体检,医生拉出长长的心电图,狠狠写下&心动过速&四个字,劝我要养养脾性,凡事慢一点,急不得。我一边猛点头说是是是,一边想:您白大褂底下穿什么了?
  今年我结婚整7年,年初我问耳东陈:今年咱不得痒一把献个礼啊。耳东陈说:就您那颗不值钱的心,它有不痒的时候么?耳东陈的优点,是把自己当人,也把我当人。我有时发了疯说:我喜欢你。他就像见了鬼似的哆嗦:啊?&&为&&为撒?我说:我要和你白头到老。他就忧愁的拧个大眉头,说:人生苦短,咱何必呢?
  把人当人这件事,说来容易,其实很困难。我每次遇见男人说:她心里只有我。我就暗笑到内出血。有人跟我说他老婆从不怀疑他,我也笑得跟蒙娜丽莎似的。
  如果有读心术,男人一定有大发现。她细细的低语,多数跟你无关;她脑海里的小电影,多数和你无关;她身体里风起云涌的,也多数和你无关。这简直是常识,但和这个国家大多数常识一样,它也被忽略掉了。
  心动就像一次感冒,每年都来一两次。来得突然,大多找不到原因,没什么力,就是脚下云里雾里的,行走坐卧都是。你吃药也行,不吃药也行,过了一周病毒自衰,自己就消耗尽了。不当回事不行,感冒经常引发肺炎心脏病;太当回事儿,写分财产什么的,也是够没见识的。比较有经验的做法是静静的等,物质都在自衰的,连所谓爱情能自衰到,心动这种小事,算个鸟甚。但如果刚好手头有活儿,经不得它打扰,也可试试辅助手段加快自愈。在这里我传授一下我的经验之谈:
  第一招是混到烂熟,适合性不高的人。我曾遇到一个小伙儿,我跟他混,混得他完全放松,常常跟我说话,我从来不听他说什么,只是观察他,比如他说话太多&嗯&字,小指甲留太长,普通话太过标准,而且似乎智商也有问题。伊帅有个妙论,说就是神秘,我非常赞同。我俩都是想象力发达,行动力很差,他是因为骄傲,我是因为胆小&&熟悉是的天敌。
  第二招是文艺创作,有些人天生疏离,你怎么混都混不熟,真是要人命。但心动好比核聚变,是会能量的,不找个出口身体就会爆炸。于是我的字就成了情书,收信的人零星一两个还记得,大多数是连姓名都忘光了。文艺创作比睡人一遍费体力多了,而人是物理的,累极了除了吃睡别无所求。以前体力好,写小说,现在不行了,开始学着写诗,耳东陈一听,说:支持!&&您专攻打油诗的么?
  第三招是杀招,遇到有才、有貌、低调、幽默、有教养、可睡指数爆棚的男性,一个回合就解决问题,相当于植物大战僵尸里的菇,全屏都轰黑了,还留一大弹坑。我会问:你爱窦唯么?结果可想而知&&甜蜜瞬间结束。
  如果这三招都没用,那就简单了&&跟他死磕吧。
  1068夜航班,阅读时间。今晚这本新书,来自于苏美,《倾我所有去生活》。这位颇有王小波遗风的女作家这样写道:在这个世界里,人人都在留。想到还能离婚,才敢结婚;想到共同财产能够瓜分,才敢买房;想到孩子不能扔掉,不能塞回去,不能一劈两半,就呼吸困难。其实,一切都没你想象的那么重要,给点娱乐好不好。
  她又写道:当我还年轻时,曾经相信过很多事情。比如真理,比如文艺,比如将来。现在不了。我并不相信这些。我只是知道它们都还存在,而且都活的很好。但它们并不给我安慰。它们只是装点着我的生活,像蔬菜,或者工资条。
  她还说:在这个,人人都是朝不保夕,谁有能力谁,谁又有谁?书本不会,知识不会,不会,贫穷更不会。一无所有并不代表着能理直气壮,饱读诗书也不会让你感到充实。所以,就去生活吧。别管怎样生活,只要生活就行了。
  歌曲4:莫文蔚李盛-遇见另一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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